布封为什么要写松鼠

因为布封是一名博物学家,他喜欢松鼠等小动物,他热爱自然,喜欢观察,同时他的文笔不错,是一位优秀的作家,所以他能把所喜爱的动物通过他的观察用他优美的文笔写下来,他的《自然史》正是因其文笔优美而著称于世的。《松鼠》一文,以优美的文笔来描述松鼠的外形和生活习性,在读者面前展现的是作者眼中漂亮、乖巧、驯良,很讨人喜欢的特点鲜明的松鼠,而不是概念化的松鼠,所以读来情趣团扒盎然,引人入胜。
文中情感色彩鲜明的词句比比皆是。第一自然段介绍松鼠的外形特点,用词造句毫不掩饰作者对松鼠的喜爱之情,落笔即写道:“松鼠是一种漂亮的小动物,乖巧,驯良,很讨人喜欢。”“漂亮”与否,可能因人而异,在作者眼里,松鼠的样子就是那么美。到底怎样“漂亮”呢?“它们面容清秀,眼睛闪闪发光,身体矫健,四肢轻快,非常敏捷,非常机警。玲珑的小面孔,衬上一条帽缨形的美丽尾巴,显得格外漂亮。”“清秀、闪闪发光、矫健、轻快、敏捷、机警、玲珑、美丽”等等一系列饱含欣赏之情的褒义词连用,加上富有表现力的简短句式,在读者面前勾画出了“格外漂亮”的松鼠形象,仿佛这漂亮的松鼠随着文字走到了眼前。“它们虽然有时也捕捉鸟雀,却不是肉食动物,常吃的是杏仁、榛子、榉实和橡栗。”单独来看,这句话不过就是告诉我们松鼠的“饮食习惯”而已,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以首句的“没丛乖巧、驯良”作为情感基调的参照,我们就不得不关注这个句子中的关联词“虽然……却……”的用意了,作者其实是在强调松鼠“不是肉食动物”,以证明、突出松鼠的“乖巧、驯良”。经作者以文字如此倾情演绎,谁还会怀疑松鼠“很讨人喜欢”呢?作者自己觉得松鼠“漂亮”,“很讨人喜欢”,便要通过他的文字让读者也产生共鸣,布封做到了,而且做得很自然。枯或樱

布封的作品松鼠的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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