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

初版于1964年重订于1980年的杨荫浏先生《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上、下),到目前为止,仍是中国语极皇音乐史方面最为详证和权威的通论性史论专著。后来出版的一些中国音乐通史方面的专著,都或多或少参照了杨荫浏先生这部专著,乃至很多体例或叙述都受杨荫浏先生的影响。

杨荫浏先生《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一书有两大特点:其一是最大限度地发掘和利用已存文献资答移树赵兴以视切点料,对春秋战国时期音乐发展作了详证的分析和叙述,展现了作者娴熟的古籍文献功底;其模却粒安充担乙举象即二是该分析和叙述,具有充足的音乐章法、音乐形式等方面的研究,也充分体现了作者深厚的音乐理论功底和对音乐技法或形式的关注。——总之,无论是史论还是平面理论,作者的文献功底和理论功底跃然可见。

不过,本人以为:对文献史料列情艺占叶如之详证的追求以及对音合孙乐形式的重视,实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该音乐通史专著的简约和通畅——“详证”也就是在形式上浓厚的笔墨“皴染”性,有的被分说表时候往往会掩盖史论的线条性或谓笔墨的“勾勒”性。我以议领复状带团目想为既是该书的优点,也恰是该书的缺点,因而,该书适合音乐史论者研究阅读,比谈须扬守著每角木如教师或研究生或其他对深入而体系话研究感兴趣者,但实不适合音乐本科尤其高师音乐本科一般学生阅读和士使用。

相比较于前者,刘再生先生《中国古代音乐史简述》一书,就正具有杨先生短处方面的长处——叙述线条性、勾勒性,且生动而具体但不累赘或臃肿。在叙述和分析春秋战国时期的音乐发展时,作者发挥了他对中国音乐史文献高超的驾御能力,围绕诸如“王子朝奔楚”、“八佾舞于庭”、“恶郑声之乱雅乐”等典故,以点带线、以具急电沉府线带面,灵活取材、简洁化约,展开对中国音乐发展史的叙述。而且这个叙述,脸才老作者都围绕一个个提炼出来大问题进行组织材料和展开分析的,应该说作者没有拘泥于音乐者的技法或形式而超越了技法或形物程赵又欢矛式问题,进入了音乐文化史的层面……作为通史,我以为刘先生的该书更适合音乐本科生城世决阅读——音乐通史主要是给就学者提供一个生动的史胞杆之真相的叙述或了解,同时更是给就学者提供一个具有相语持抗诉半迅当高度和深度的音乐文化史的传授。

西周礼乐插画作品赏析

至于吴钊、刘东升《中国音乐史略频绍跟铁药轮》一书,关于春秋战国时又候虽所南角将书析医期的史论内容与前两者相比,就显得单薄。比如它只有民歌、民间音乐家、曾侯乙墓钟、儒家音乐观与老庄音乐观四方面的内容。而且尤其局限的是,该部分叙述不仅象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一样过分重视作品分析或体裁及形式分析,而且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所具有的一些社会史背景方面的铺陈或叙述以及其他音乐文化的叙述,在吴钊、刘东升《中国音乐史略》中都显得若有若无……该书的取材太过于技法化问题而忽略文化史问题,其叙述也没有将其放在文化史的层面上来展现音乐发展的通论性的轨迹,“史略”突兀而不连贯。

就如中国古代的“乐”不是单纯的“乐”而是“乐舞”乃至“礼乐”一体一样,中国音乐通史无论是作为音乐社会发展史(史实)还是音乐思想发展史(理论),都应该放在文化史或文化思想史的层面来分析和叙述,切忌孤立而单一,切忌就事论事——这往往是我们长期从事音乐技法或形式训练的音乐者所最容易犯得偏差,而这个偏差或缺陷,也恰恰就是我们音乐学习者缺乏大文化观或缺乏把音乐现象以及音乐思想精神置身于大文化现象以及大文化思想精神来加以省察和反思的结症所在!

关于先秦音乐发展史以及音乐思想学说发展史的研究尤其是春秋战国音乐与音乐学术发展史的研究,绝大部分著作局限于音乐问题而无法置身于文明或文化的发展来叙述和分析。比如,东周时代的春秋战国时期丰富的史料(含出土文物)以及丰富的思想史文献,对其却往往无法驾御而不能高屋建瓴乃至只见树叶不见树干……音乐研究者是否应该和其他史学、人类学、儒学等研究成果结合起来,将春秋战国的音乐研究置于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华思想精神由神秘主义进入理性主义的时代——这样一个大背景来解读和分析。

根据有关学者的论述,中华文化夏商巫风巫术兴盛,而周代“制礼作乐”的“礼乐”,实很大程度上还是祭祀天地、山川、祖先等神灵的神秘主义之礼乐文化;而周的“礼乐崩坏”尤其是东周时代的进入,实际上是理性主义浪潮下神性、神道、神德、神权的衰颓和人性、人道、人德、人权的兴起。儒家、儒学起源祭祀,春秋儒学集大成者孔子则“敬鬼神而远之”(《论语·雍也》)和“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庄子·齐物论》),他实是一位否定神秘主义的理性主义者,所谓“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在他所生活的春秋时代,天下业已“礼乐崩坏”,而他所建立的情感理性主义之“仁学”则力图嫁接“周礼”的外衣(去神秘主义)以恢复或振兴他所崇尚的“郁郁乎文哉”(《论语·八佾》)的西周礼乐文化……

所以,中华三代的文明是礼乐文明,而春秋战国理性主义较量神秘主义或巫觋主义的时候,理性主义扩张以及神秘主义或巫觋主义就相应颓退,原来与神秘主义或巫觋主义胶合在一起的“礼乐”自然也面临着崩溃的危险——而儒家或孔子的儒学,就是要转生三代文化的神秘主义或巫觋主义而继续礼乐文明的华采形式与仁爱内核(天人之际的敬畏→人我之际的恭爱),将其神秘而敬畏天物的神道情感主义导入理性而恭敬的人道情感主义……古话说“礼仪之邦”、“礼乐兴邦”,春秋战国时代无论是广义文化还是狭义文化,无论是音乐现象还是音乐思想学说,实是继承三代文明和开创秦汉以后文明的伟大的转折时代。(待续)

参考文献:

1、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人民音乐出版社,北京,1980.

2、刘再生:《中国古代音乐史简述》,人民音乐出版社,北京,1989.

3、吴 钊、刘东升:《中国音乐史略》,人民音乐出版社,北京,1993.

4、廖辅叔:《中国古代音乐简史》,人民音乐出版社,北京,1982.

5、孙继南:《中国音乐通史简编》,山东教育出版社,济南,1991.

6、田 清:《中国古代音乐史话》,上海文艺出版社,上海,1984.

7、萧兴华:《中国音乐史》,文津出版社,台北(台湾),1995.

8、张世彬:《中国音乐史论述稿》,九龙友联出版社有限公司,香港,1971.

9、夏 野:《中国音乐简史:音乐史与音乐欣赏》,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1991.

10、李泽厚:《美的历程》(修订插图本),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天津,2001.

11、阎步克:《乐师与“儒”之文化起源》,载《北京大学学报》,北京,1995年第5期。

12、阎克步:《乐师与史官——传统政治文化与政治制度论集》,三联书店,北京,2001.

13、刘成林:《祭坛与竞技场——艺术王国里的华夏与古希腊》,社科文献出版社,北京,2001.

14、姜伯勤:《敦煌艺术宗教与礼乐文明:敦煌心史散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1996.

15、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修订本),人民出版社,北京,1997.

16、蒋南华:《中华文明七千年初探》,人民出版社,北京,2002.

(一)什么是西周礼乐制度?举例说明礼乐制度在生活中的具体表现。你认为在社会中实行礼乐制度是好是坏?

礼在中国古代是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谨燃源。作为典章制度,它是社会政治制度的体现,是维护上层建筑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与人交往中的礼节仪式。作为道德规范,它是国家领导者和贵族等一切行为的标准和要求。在孔子以前已有夏礼、殷礼、周礼。夏、殷、周三代之礼,因革相沿,到周公时代的周礼,已比较完善。作为观念形态的礼,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是同“仁”分不开的。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他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德治,打破了“礼不下庶人”的限制。到了战国时期,孟子把仁、义、礼、智作为基本的道德规范,礼为“辞让之心”,成为人的德行之一。荀子比孟子更为重视礼,他著有《礼论》,论证了“礼”的起源和社会作用。他认为礼使社会上每个人在贵贱、长幼、贫富等等级制中都有恰当的地位。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礼作为中国社会的道德规范和生活准则,对中华民族精神素质的修养起了重要作用;同时,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礼不断被赋予新的内容,不断的发生着改变和调整。
在封建时代,礼维持社会、政治秩序,巩固等级制度,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和权利义务的规范和准则。礼既是中国古代法律的渊源之一,也是古代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孔子(见孔丘)说,殷因于夏礼,而有所损益,周因于殷礼,而有所损益。由此可知夏、殷时代已有礼。孔子又说,他能讲述夏礼和殷礼,但由于文献不足,他虽能言之,却不能“征之”。也就是说礼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改变的,不能当作绝对不变的僵化的内容而一味复古。
周公制礼,典章制度较前代更为完备,发展到了“郁郁乎文哉”(《论语·八佾》)的程度,使孔子赞叹不已,宣称“吾从周”。周人本以“尊礼”著称,到了春秋时代,王室衰微,礼乐征伐自诸侯出,陪臣执国命,等级制度破坏,统治者内部对于礼任意僭用,礼崩乐坏,所以司马迁说,“孔子之时,周室微而礼乐废”(《史记·孔子世家》)。但由于周代礼制非常完善、周密,仍为士大夫所向往,力图予以恢复。春秋时代,孔子以前的人,如师服、内史过等,与孔子同时的人,如叔向、晏婴、游吉等,论礼的很多。但论礼最多,并自成体系的首推孔子。他一生以诗书礼乐教弟子,《论语》中有34处记载孔子论礼。他从理论上说明礼的重要性,立身治国都非有礼不可。礼与仁义是儒家学说的核心。
[编辑本段]礼的本质
儒家鼓吹的理想封建社会秩序是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要求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符合他们在家族内的身份和社会、政治地位,不同的身份有不同的行为规范,这就是礼。礼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差别性。所以古人指出礼的特征为“别异”(《荀子·乐论》)或“辨异”(《礼记·乐记》)。春秋、战国和汉代论礼的人,一致强调礼的作用在于维持建立在等级制度和亲属关系上的社会差异,这点最能说明礼的涵义和本质。荀子(见荀况)云:“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又云:“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贤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段判宜。”《礼记》云:“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又云:“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韩非子(见韩非)云:“礼者……君臣父子之交也,贵贱贤不肖之所以别也。”董仲舒云:礼者“序尊卑、贵贱、大小之位,而差外内远近新故之级者也。”《白虎通德论》云:礼所以“序上下、正人道也。”这些话都证明礼是有差别性的行为规范,决非普遍适用于一切人的一般规范。
礼既是富于差别性、因人而异的行为规范,所以“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左传·庄公十八年》)。每个人必须按照他自己的社会、政治地位去选择相当于其身份的礼,符合这条件的为有礼,否则就是非礼。举例来说,八佾舞是天子的礼,卿大夫只许使用四佾,鲁季氏以卿行天子之礼,八佾舞于庭,孔子认为非礼,愤慨地说:“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树塞门和反坫是国君所用的礼,管仲采用,孔子批评他不知礼。历代冠、婚、丧祥态、祭、乡饮等礼,都是按照当事人的爵位、品级、有官、无官等身份而制定的,对于所用衣饰器物以及仪式都有繁琐的规定,不能僭用。在家族中,父子、夫妇、兄弟之礼各不相同。夜晚为父母安放枕席,早晨向父母问安,出门必面告,回来必面告,不住在室的西南角(尊者所居),不坐在席的中央,不走正中的道路,不立在门的中央,不蓄私财,是人子之礼。只有通过不同的礼,才能确定家族内和社会上各种人的身份和行为,使人人各尽其本分。“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礼记·曲礼上》),便是此意。
统治阶级内部和庶人都受礼的约束。所谓“礼不下庶人”,并非庶人无礼,只是说庶人限于财力、物力和时间,不能备礼,更重要的是贵族和大夫的礼不适用于庶人。例如庶人无庙祭而祭于寝。
[编辑本段]礼的范围
礼的内容繁多,范围广泛,涉及人类各种行为和国家各种活动。《礼记》说“以之居处有礼故长幼辨也,以之闺门之内有礼故三族和也,以之朝廷有礼故官爵序也,以之田猎有礼故戎事闲也,以之军旅有礼故武功成也。是故宫室得其度……鬼神得其飨,丧纪得其哀,辨说得其党,官得其体,政事得其施”,可见其范围之广,“君子无物而不在礼矣”。
[编辑本段]礼的作用
儒家认为,人人遵守符合其身份和地位的行为规范,便“礼达而分定”,达到孔子所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境地,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的理想社会秩序便可维持了,国家便可以长治久安了。反之,弃礼而不用,或不遵守符合身份、地位的行为规范,便将如周内史过所说的:“礼不行则上下昏”,而儒家所鼓吹的理想社会和伦常便无法维持了,国家也就不可得而治了。因此儒家极端重视礼在治理国家上的作用,提出礼治的口号。孔子说:“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记》云:“礼者君之大柄也……所以治政安君也”,可见礼是封建统治阶级维持其统治的重要工具。“为政先礼,礼其政之本欤!”儒家认为推行礼治即是为政。师服云:“礼以体政”;孔子说:“为国以礼”;晏婴说:“礼之可以为国也久矣”;《左传》引君子曰:“礼经国家,定社稷”;女叔齐云:“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荀子云:“国之命在礼”。从这些话里可以充分看出礼与政治的密切关系,国之治乱系于礼之兴废。所以荀子说:“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国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王公由之所以得天下也,不由所以陨社稷也”;《礼记》云:治国以礼则“官得其体,政事得其施”,治国无礼则“官失其体,政事失其施”,结论是:“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显而易见,放弃礼和礼治,儒家心目中的理想封建社会便无法建立和维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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