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子布朗中的森林的含义,老人的手杖代表了什么?知道的请告诉我,谢谢

小说中,作者还对森林中的环境进行了多层刻画。作品开端,
森林在布朗看来邪恶象征,是他善良的祖辈决不会迈进的地方。
在抵不住老者的劝诱进入之后,森林成了邪恶的聚集地,在那里,
他不仅听到了关于他祖辈的种种恶行,更亲眼见到他一直所尊崇的
人们亦是恶迹斑斑,所有他对于人类的良好看法皆被打破。他“仰

望苍天,疑惑头顶是否真有天国。然而,但见天空蓝蓝,繁星闪烁。”
此时在森林中出现的星辰正如《圣经》士师记第4 第5 章说,星辰
是来自天堂中天使的帮助的象征。森林上方的蓝色苍穹和耀眼星光
意味着布朗仍然“要对抗魔鬼,坚定不移!”但是“虽未起风,却有
一团乌云匆匆掠过天顶,遮住了明亮的群星。蓝天依旧,只有头顶
正上方那团乌云飞快地飘向北方”,他发现了森林之中的这个恶魔
会,他失去了信仰,突然之间森林顷刻间已然成了地狱,“林中充满
可怕的声响……有时风声萧萧,酷似远处教堂的钟声;有时它在这
夜行者的左右大吼大叫,仿佛整个大自然都在蔑视他,嘲笑他”,作
者刻画出笼罩着的森林中阴暗恐怖的气氛,树木成了恶魔的化身,
各色有罪之人在此被一一揭发,好人与坏人已是毫无区别。在这样
环境里,布朗失望无比。从布朗进入森林的整个过程我们可以看出,
他越是深入其中,越是发现人的隐秘之罪和人性的伪善。

布朗跨入森林这个罪恶地狱可以说是受到邪恶化身的老者所引
诱。这在小说中是一个极为关键的人物。作者霍桑对这个人物有细
致的描写,甚至还赋予了他一个富含深意的道具:拐杖。老人所持
拐杖“酷似黑蛇的手杖,精雕细刻,活脱一条扭来扭去的大蛇”,同
样的比喻还有出现在他们路遇古迪·克洛伊丝时“老头伸出拐杖,
用蛇尾似的一端碰碰老妇皱纹滚滚的脖颈”,进而使布朗发现他的教
义问答老师竟也是个巫师。这位老师所代表的是基督教的教义和世
界上美好的一切。但此时她却前去参加魔鬼的聚会,无疑也深化了
人性本恶的主题。蛇形的拐杖使人联想起圣经中象征着邪恶和堕落
的蛇。圣经有说到,恶魔之首撒旦被天堂所逐,一怒之下化为蛇,
诱骗伊甸园中的夏娃和亚当偷食禁果,上帝发现后将二人逐出伊甸
园,从此人类失去了天堂,后代的身体里,都将带上人类祖先所犯
下的原罪。而这根形状像蛇的拐杖同样也将主人公从想象中的美好
天堂带入罪恶之地,从而使其完全堕落。

好小伙布朗的象征主义

附录:
《小伙子古德曼·布朗》的寓意解读

[摘 要]纳撒尼尔霍桑的原罪思想一直贯穿其小说作品。通过对《小 伙子古德曼布朗》的寓意进行解读分析,展现作家如何通过象征主义手法表达 原罪主题。 [关键词]寓意;原罪;象征手法 纳撒尼尔霍桑是美国19 世纪影响最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和心 理小说缓晌家。其作品的特点主要是关注清教徒思想以及运用象征手法。 霍桑的短篇小说《小伙子古德曼布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作

[摘 要]纳撒尼尔·霍桑的原罪思想一直贯穿其小说作品。通过对《小
伙子古德曼·布朗》的寓意进行解读分析,展现作家如隐轿何通过象征主义手法表达
原罪主题。
[关键词]寓意;原罪;象征手法
纳撒尼尔·霍桑是美国19 世纪影响最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和心
理小说家。其作品的特点主要是关注清教徒思想以及运用象征手法。
霍桑的短篇小说《小伙子古德曼·布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作
者在小说中运用象征手法,通过对各种形象的描写,表达了一个深
刻的道德主题:即Evil is the nature of mankind,每个人都有其孤独
和阴暗的一面。
《小伙子古德曼·布朗》讲述的是一位名为古德曼·布朗的年轻
人,在黄昏时分作别新婚的妻子费丝,离开他扰携锋的村庄。沿途之上,
他在一位神秘老人的引诱之下,步入了他本不该进入的象征着邪恶
的森林。在森林中,布朗撞见了恶魔聚集的阴暗聚会,参与者有平
日德高望重受人尊崇的长者,亦有村庄里的平民百姓,甚至还有向
来纯洁的妻子。故事的结尾并未明确指明布朗所见一切是梦还是事
实,但是他已是心灰意懒,对所有人包括妻子在内,都充满了怀疑
的态度,认为每个人是罪恶的。古德曼·布朗终生郁郁寡欢,对生
活失去信心,失去信仰,直到死去。
作品中,布朗进入森林的历程也是其自身对人性真实面探索的
精神历程,作者霍桑善于运用象征主义手法写作。在这部作品也不
例外。小说开篇既有出现对古德曼·布朗妻子费丝的“粉红色的缎
带”加以特写描述,在随后的篇章中又有几次提及。粉红色缎带串
联起布朗信念的变化。粉红色是一种介于红与白之间的颜色。在西
方文化中,白色往往会使人联想到天使以及纯洁,而红色则象征着
鲜血和罪恶。Ferguson 认为:“缎带既非猩红亦非纯白,而是一种介
于两者的色彩,暗示了即未完全堕落也非单纯无暇而是介于两者之
间的一种心理状态。费丝系于脑后的这条缎带正代表了人类带有污
点的不纯洁以及有缺陷的精神世界。”故事中,费丝的粉红色缎带共
出现过三次。在布朗离开村庄向费丝作别之时,他认为系这粉红缎
带的费丝“真是个有福的人间天使”,内心充满了对上帝以及人类的
信任。随后布朗深入森林,发现了他平日所熟悉崇拜的人们的邪恶
聚会,正在痛苦绝望之时,他可看到了那根粉红色的缎带,布朗不
禁叫道:“俺的费丝也走了!人世还有什么善!罪孽不过空名罢了。
来吧,魔鬼,这世界全是你的啦。”粉红色缎带从空中飘落下来,
象征着布朗对上帝以及对人性善良的纯净信念开始变得模糊脆弱。
布朗接近了人们的邪恶的聚会,在那里他了解到了许多平日道貌岸
然的圣人私底下所干的肮脏勾当,并且还遇见了妻子费丝。费丝已
然丢失了那根粉红色的缎带,就如失去原有的天真纯洁。布朗用尽
最后一丝力气向费丝呼喊“仰望天堂,抵挡邪恶”,但却在第二天从
梦中醒来,回到村庄后,他所看到的一切似乎并未改变,“费丝系着
她的粉红缎带正焦急地张望,一见他就欣喜若狂,欢快地奔来”,但
是布朗却“严峻而忧伤地直视她一眼,招呼也不打径直走过”,他已
完全失去了费丝,也完全失去了信仰,粉红缎带已经不再像以往般
纯洁,相反,它只能让他想起他在森林里经历的丑陋罪恶的一切。
他从此至死都认为人类是有罪的,对人充满了怀疑。
小说中,作者还对森林中的环境进行了多层刻画。作品开端,
森林在布朗看来邪恶的象征,是他善良的祖辈决不会迈进的地方。
在抵不住老者的劝诱进入之后,森林成了邪恶的聚集地,在那里,
他不仅听到了关于他祖辈的种种恶行,更亲眼见到他一直所尊崇的
人们亦是恶迹斑斑,所有他对于人类的良好看法皆被打破。他“仰
望苍天,疑惑头顶是否真有天国。然而,但见天空蓝蓝,繁星闪烁。”
此时在森林中出现的星辰正如《圣经》士师记第4 第5 章说,星辰
是来自天堂中天使的帮助的象征。森林上方的蓝色苍穹和耀眼星光
意味着布朗仍然“要对抗魔鬼,坚定不移!”但是“虽未起风,却有
一团乌云匆匆掠过天顶,遮住了明亮的群星。蓝天依旧,只有头顶
正上方那团乌云飞快地飘向北方”,他发现了森林之中的这个恶魔聚
会,他失去了信仰,突然之间森林顷刻间已然成了地狱,“林中充满
可怕的声响……有时风声萧萧,酷似远处教堂的钟声;有时它在这
夜行者的左右大吼大叫,仿佛整个大自然都在蔑视他,嘲笑他”,作
者刻画出笼罩着的森林中阴暗恐怖的气氛,树木成了恶魔的化身,
各色有罪之人在此被一一揭发,好人与坏人已是毫无区别。在这样
环境里,布朗失望无比。从布朗进入森林的整个过程我们可以看出,
他越是深入其中,越是发现人的隐秘之罪和人性的伪善。
布朗跨入森林这个罪恶地狱可以说是受到邪恶化身的老者所引
诱。这在小说中是一个极为关键的人物。作者霍桑对这个人物有细
致的描写,甚至还赋予了他一个富含深意的道具:拐杖。老人所持
拐杖“酷似黑蛇的手杖,精雕细刻,活脱一条扭来扭去的大蛇”,同
样的比喻还有出现在他们路遇古迪·克洛伊丝时“老头伸出拐杖,
用蛇尾似的一端碰碰老妇皱纹滚滚的脖颈”,进而使布朗发现他的教
义问答老师竟也是个巫师。这位老师所代表的是基督教的教义和世
界上美好的一切。但此时她却前去参加魔鬼的聚会,无疑也深化了
人性本恶的主题。蛇形的拐杖使人联想起圣经中象征着邪恶和堕落
的蛇。圣经有说到,恶魔之首撒旦被天堂所逐,一怒之下化为蛇,
诱骗伊甸园中的夏娃和亚当偷食禁果,上帝发现后将二人逐出伊甸
园,从此人类失去了天堂,后代的身体里,都将带上人类祖先所犯
下的原罪。而这根形状像蛇的拐杖同样也将主人公从想象中的美好
天堂带入罪恶之地,从而使其完全堕落。
在《小伙子古德曼·布朗》这篇小说中,作者塑造的各种形象
是充满寓意的,霍桑通过象征主义写作手法,将人性的伪善以及阴
暗面刻画得入木三分,从而很好地表达出其小说创作所重复表达的
原罪主题,体现了他的清教徒思想。在作者当时所处的资本主义迅
速发展的大背景下,霍桑对现实中的种种矛盾和变化感到迷惑和无
能为力,只能将思索反映到小说中布朗的思想斗争上。而小说最后
布朗对所有人的怀疑正是体现了作者本人的困惑。

20年代象征

20年代象征主义诗歌的代表人物:李金发

李金发(1900——1976) 360问答,原名李权兴,笔名李淑良、李金发,广东梅县人。

现非界标心田况秋起极级兰代作家、诗人、美术家。

生平简介 李金发早年就读于香港圣约瑟中学,后至上海入南洋中学留法预备班。

1919年赴法勤工俭学,1921年就读于第戎美术专门学校和巴黎帝国美术学校,在法国象征派诗歌特别是波特莱尔《恶之花》的影响下,开始创作格调怪异的诗歌,在中国新诗坛引起一阵骚动,被称之为“诗怪”,成为我国第一个象征主义诗人。

1920至1923年间,他在柏林作《微雨》。

1925年初,他应料围上海美专校长刘海粟邀请,回国执教,同年加入文学研究会,并为《小说月报》、《新女性》撰稿。

1926年,在文学研究会出版诗集《为幸福而歌》。

1927年秋,任中央大学秘书,出版《食客与凶年》。

1928年任杭州国立艺术院雕塑系主任,创办《美育》杂志,后赴广州塑像,并在广州美术学院工作,1936年任该校校长

20世纪40年代后期,几次出任史白续助自外交官员,远在国外,后移居似技围你美国纽约,直至去世。

诗作内容 在中国新诗发展史上,现代象征派诗歌的开山诗人李金始终像一个令言盐书半其汉陆歌人无法猜透的谜一样,长期被人冷落、误解。

其实,李金发是一个转折点上的人物,他的出现是对胡适的”掌帮春明白清楚主义”和郭沫若的坦白奔放的诗歌创作主灯流达愿做知志绝夜凯张的反拨和校正,具有纠偏补弊之功。

中国新诗自它诞生之始,就有很丰富的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之作,运弱志很文学研究会和创造社诸诗人是其最好的代表。

而李金发的贡献却在于他为中国新诗引进了现代主义的艺术新质,从艺术之都法国的投赶绿巴黎带来了“异域熏香”,给我们以震惊,丰富了中国新诗的内涵。

他用新的艺术形式将诗歌从格斗又实想从突挥属于时代任务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转向对个人化的深层次的内在情感的传达,表现的是人的隐秘的微妙的情绪,这类诗歌与“五四”初期的白话诗是完全图齐别不同风格的两类作品。

我们如果按传统的方式就无法进入他的诗歌世界,但他的因渐承势房得者作品完全有足够的理由进入文学史家的视野,有些作品如《弃妇》等甚至堪称中国现代诗歌的经典之作。

从总体上看,对李金发诗歌的讨论、争议,一直集中在“纯区变九转施更温艺术”问题的层面上,即西方象征诗艺(李是引进西方象征诗艺的第一人)与本土诗歌文化传统的融合与们异黑察领家断举多冲突,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复杂的,但其中李金发母舌生疏(朱自清语)、造语古怪的诗形,无疑是横亘在他的诗歌世界与威读者之间的一道重要障碍。

器事实上,同早期象征派其他诗人余客员(如穆木天、王独清等)一样,李金发在坚定不移地选择诗歌的现代途径时,并没有 像后来的中国现代主义诗人那样,选择现代主义精神——“绝望的抗战”,而是选择了唯美——颓废主义的人生观、艺术观来构筑自己的诗歌大厦,这是导致他成为尴尬诗人的主要原因。

李金发说过:“艺术是不顾道德,也与社会不是共同的世界。

艺术上唯一的目的,就是创造美,艺术家唯一的工作,就是忠实表现自己的世界。

”他的诗歌如《微雨?夜起》当中也确有这样的古怪而且恐怖的诗句:“为什么窗子以外全衰死了?”将世界分为臆造的与现实的两端,自己则偏执地迷恋于个人内心世界,这是李金发诗歌创作总的审美价值取向。

他所谓的“自己的世界”,究其要义,是“对于生命欲揶揄的神秘,及悲哀的美丽”。

在这个世界里,生命是“死神唇边的笑”(《有感》),是“无牙之颚,无颧之颜”,并终将“为草虫掩蔽,捣碎”(《生活》),只有“美人”与“坟墓”才是真实的(《心游》)。

既然有生之年不过是“一个死的囚徒”(《A Henriette d’ Ouche》),既然“生无家室可归,死了终得掩藏地下”,不如“做点忘情的勾当,报点‘一饭’的深恩”(《“因为他是来惯了”》)。

可以肯定的是,这种唯美——颓废意识的思想来源,不是传统的厌世、玩世观,而是以个体存在为宗旨的现代哲学观念,具体的说,是现代人在意识到生死茫然、无可把握的必然生存困境后,一种自生自衍的忧郁和恐惧,是艺术家们说的“世纪末苦”(Weltschmerz)根植的“恶之花”。

这里,唯美与颓废是一对孪生兄弟,所谓“颓废”,是对人生、乃至整个文明的悲观虚无的认定,而所谓“唯美”,则是这种“认定”导引的苦中作乐的享乐主义。

在中国早期象征派诗人打出的“纯诗”的旗帜上,超然的审美观念其实掩盖着一种很实在的生存策略—— “我们所唤做的生命,只是这不断消逝的现在,除却现在我们再不知道有我们自己了。

那末,这如萤火明灭的一刹那,不得不认作我们生命活动的唯一可靠的形式。

他引法国诗人雨果的《死囚之末日》第三章中的名句:‘我们谁都受了死刑的宣告,不过还有着一个不定期的执行的犹豫’,表现出他的命如朝露的椎心之痛。

他愈感到死的威胁,愈尊重当前朝露般的一刹那。

既认当前一刹那为唯一的实在,于是他排斥对于过去的追悔和对于未来的希冀,只一意勇猛精进求当前一刹那的充实和扩大。

他的态度是积极的而非消极的,他将全我集中于一刹那。

他说:‘经验的果实不是目的,经验自身才是目的。

’‘要过手段和目的一致的生活在用艺术的精神去处理生:鼓励这样的处理乃是艺术和诗歌的真正的伦理的意义。

’”

从这段文字我们可以了解到,中国学者实际上很早就深刻触及唯美——颓废主义思潮的哲学思想根源。

作为唯美—颓废主义诗人,李金发的确提供了一些值得肯定与赞赏的东西,比如彻底反叛传统道德的精神和慷慨献身于艺术的姿态,但对此过分理想化的认同,忽视这种精神与姿态背后的悲观虚无主义,忽视可能被扭曲和否定的艺术同社会人生的根本关系,就会有主观臆断的危险。

李金发的诗之所以争议颇大,除他自身的问题外,不能排除这种主观臆断的原因。

诗作风格 李金发的诗歌丰富了中国新诗的表现技巧和诗歌意象,展示了他人无法替代的新的现代性景观,为中国新诗的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开了中国现代象征主义艺术的先河。

象征主义艺术大都排斥理性,强调幻想和直觉。

像征派诗歌也因此具有一种朦胧含蓄、暧昧晦涩的审美追求。

被李金发称作“名誉老师”的魏尔伦说过:选择诗歌词汇时不但不要求准确,相反,需要一点错误,因为再也没有一点东西比诗歌的含糊更宝贵;马拉美甚至宣称:“诗永远应当是一个谜”。

对初期白话诗的状况,李金发是大为不满的,认为“既无章法,又无意境,浅白得像家书”,他因此崇尚象征主义的诗歌艺术,甚至不无偏激地认同象征主义的极端,在他看来:“诗是个人精神与心灵的升华,多少是带着贵族气息的。

故一个诗人的诗,不一定人人看了能懂,才是好诗,或者只有一部分人,或有相当训练的人才能领略其好处”,诗是“你向我说一个‘你’,我了解只是‘我’的意思”,只有朦胧才是诗中的“不尽之美”。

因此,读他那些受偏激和极端驱使写出的诗作,难免有故弄玄虚之感,像《完全》、《时之表现》、《有感》一类的诗,恐怕再有“相当训练”的人也难“领略”其奥妙,给人的感觉不像是雾里看花,倒像是雾里看雾了。

如果说初期白话诗如同周作人讥讽的那样“透明得像一个玻璃球”,那么,李金发的诗在很大程度上就像一个难以解开的谜。

难怪苏雪林感慨道:“李金发的诗没有一首可以完全教人了解”。

但是,正如不能用浅白直露抹杀初期白话诗的历史功绩一样,同样也不能以晦涩难懂封杀李金发在中国新诗史上的地位和贡献。

谢冕先生说:“李金发的贡献在于把象征这匹怪兽给当日始告平静的诗坛以骚动”,比起初期白话诗来,像征诗派的进步,在于他们从理论到实践都更接近诗的本质,尽管象征诗派也有一个从幼稚到成熟的过程。

此外,象征诗派对后来现代主义诗派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人们因此将象征诗派称作中国新诗现代主义的初潮。

与其说李金发的诗象个晦涩难懂的谜,不如说他更像一个“美丽的混乱”,他从一个侧面展示了中国诗人对诗的本质的良好悟性(如诗的思维术、诗的逻辑学、诗的话语系统等)以及对诗的未来的高瞻远瞩。

在中国新诗史上,李金发的实际作用是拓宽了人们的诗歌视野,改变了诗歌内部的线性发展方向,尽管这种拓宽和改变的方式显得散漫、放纵,甚至充满了游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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