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学和历史学的区别是什么?

古典学和历史学的区别是什么?

古典学:
古典学术的本质——虽然古典学这一头衔不再暗示那种崇高地位,但人们仍旧这样称呼它——可以根据古典学的主旨来定义:从本质上看,从存在的每一个方面看都是希腊一罗马文明的研究。该文明是一个统一体,尽管我们并不能确切地描述这种文明的起始与终结;该学科的任务就是利用科学的方法来复活那已逝的世界——把诗人的歌词、哲学家的思想、立法者的观念、庙宇的神圣、信仰者和非信仰者的情感、市场与港口热闹生活、海洋与陆地的面貌,以及工作与休闲中的人们注入新的活力。就像每一门知识所使用的方法一样——或者可以用希腊的方式,用一种完全的哲学方式说——对现存事物并不理解的敬畏之感是研究的出发点,目标是对那些我们已经全面理解的真理和美丽事物的纯洁的、幸福的沉思。由于我们要努力探询的生活是浑然一体的,所以我们的科学方法也是浑然一体的。把古典学划分为语言学和文学、考古学、古代史、铭文学、钱币学以及稍后出现的纸草学等等各自独立的学科,这只能证明是人类对自身能力局限性的一种折中办法,但无论如何要注意不要让这种独立的东西窒息了整体意识,即使专家也要注意这一点。
古典学术指游史的使命就是表明这门科学是怎样从希腊人的语法[grammatike]那里发展而来的,人们现在已经明白了唯册销古典学的真正本质与功能,尽管这门学科是科学的,不仅是一门历史意义上的科学,而且是继续存活在罗马、拜占庭世界的科学,尽管是一种萎缩了的形式存活下来。这种学科的发展与姿激智力的现代进步保持一致,就此而言,吸收古代文化遗产对智力的现代进步有着强大的影响——一般是有促进意义的,但有时也是约束意义的。
历史学:
历史学在它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政治性的记事活动、附属于政治而以文化积累为主的综合活动、学问或学术、知识体系、哲学、科学等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发展环节,在认识方式上经历了价值的、考实的、艺术的、科学的、哲学的等等不同形式的认识方式。历史学发展到了今天,虽然它必然地要包含先前出现过的一切表现形式或发展环节,并把它们当做自己的不可或缺的构成因素或部分;就个别的或特殊的史学现象而言,今天的历史学亦可以其先前曾经拥有过的某种表现形式而存在。可是,在一般意义上,今天的历史学绝不可以归结为其中的任何一种形式或环节,或者依据其中的某一种表现形式或发展环节来确定历史学的一般定义。今天的历史学,只能是一门整合型的社会科学。如果否认这一点,那么在认识论、方法论和哲学倾向上,就要么表现为历史观念的缺失,要么表现为对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庸俗化和作为这种庸俗化的必然归宿的相对主义、怀疑论或折衷主义。列宁在阐述“唯物主义辩证法无疑地包含着相对主义,可是它并不归结为相对主义”的原理时说:“辩证法,正如黑格尔早已说明的那样,包含着相对主义、否定、怀疑论的因素,可是它并不归结为相对主义。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无疑地包含着相对主义,可是它并不归结为相对主义,这就是说,它不是在否定客观真理的意义上,而是在我们的知识向客观真理接近的界限受历史条件制约的意义上,承认我们一切知识的相对性。”[24]列宁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辩证法与相对主义之间的关系原理,对于我们今天确定历史学的定义、分析现有关于历史学的定义的价值、理解“历史学是一门整合型的社会科学”,乃至考察其他观念形态的事物,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方法论指导意义。

古典学派和新古典学派有什么区别

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与旧古典主义经济学区别有两个: 第一,古典和新古典的价值理论不同,古典经济学的核心是劳动价值理论,从斯密到李嘉图再到马克思无不以劳动价值理论作为自己理论的核心;而新古典则完全放弃了劳动价值理论,他们更多的是采用效用价值理论,进一步到均衡价值理论,英国的杰文斯、德国的格森、意大利的帕累托都是效用价值理论的先驱,而剑桥的马歇尔和瑞士的瓦尔拉则是均衡价值理论的代表。 第二,古典和新古典的另一个重要区别是分析方法的不同,古典经济学受数学方法所限,主要采用总量分析,从斯密到穆勒无不是从总量上分析经济的均衡;而新古典时期,数学有了巨大的进步,而且以法国为代表的一大批工程人员开始从事经济学研究,这样数学的使用渗透到经济研究中,分析方法也从古典时期的总量分析过度到新古典的边际分析。

古典学派和新古典主义的区别

德国历史学派反对古典学派的哪些信条

德国历史学派反对古典学派的抽象、演绎的自然主义的方法,而主张运用从历史实际情况出发的具体的实证的历史主义的方法。在经济理论方面,李斯特提出发展国民生产力的理论,批判斯密的单纯“交换价值”的理论。在经济政策上则主张采取国民主义和保护主义的贸易政策,反对自由贸易

历史学派和制度学派的区别是什么

19世纪初,在德国出现了以国家干预为特征的历史学派,这个学派与欧洲经济自由主义相抗衡。在德国经济学界占主导地位长达80年左右。在它的发展过程中,先后出现了新旧历史学派:旧历史学派是19世纪40至60年代德国经济学的流派;从70年代开始,历史学派有了一些新的特点,被称为新历史学派。19世纪初,德国还是一个封建农奴制度占统治地位的国家,30年代,德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迅速发展起来,但是同英、法相比,差距还很大。40年代,德国产生了自己的政治经济学,这就是历史学派。这个学派最大的特点是:当本民族处于落后的情况下,能够不甘落后,通过国家的力量来保护自己的工业.与强势力进行抗争,但此学派否认经济规律的普遍意义。 制度学派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首先在美国产生,到30年代,在美国得到广泛传播。这个学派分为早期制度学派和新制度学派。早期制度学派是从历史学派的一些观点演变而来的。1936年,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出版以后,其经济思想开始在欧美流行,以凡勃伦为代表的美国早期制度学派逐渐趋于衰落。新制度学派是早期制度学派在战后新的历史条件下的进一步延续和发展。二战后,凯恩斯的追随者补充和发展起来的凯恩斯主义,在西方国家20世纪40至60年代一直占有主导地位,但是70年代初,美国和西欧资本主义国家又出现了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凯恩斯经济学无法解释这些国家存在的种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新制度经济学为适应社会需要而产生,它继承了早期制度学派的传统,并在制度研究方面有新的发展。所以,这套理论和主张被称为“新制度学派”。新制度学派与早期制度学派的区别,只是时代的差别。早期制度学派处在垄断资本主义发展阶段,他们根据当时比较低的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水平以及 *** 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研究企业的权力结构来为垄断资本服务。新制度学派则是处在垄断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的时期,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有了很大发展,特别是出现了混合经济,他们根据新的情况,着重研究社会的权力结构,更加强调国家调节经济,突出科学技术革命,提出更加具体的措施来为垄断资本服务。

古典学派是什么?

4. 为最大的产量,不是为受限制的产量而努力;

5. 尽可能地发挥出工人所有的力量来,从而使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公司获得最大成功。[1]
从以上五个方面来看,泰勒没有直接提到传播 ,但传播问题是隐含在里边的。以科学代替经验法则,需要学习知识;协调集体行动,需要协商;协作,需要交换意见。事实上,如果没有管理层与员工及员工之间的交流沟通,科学管理就不可能科学的实现。在实践中,他的理论正是因为没有正视这个问题,碰到了不少难以处理的麻烦。由于他的理论更偏重于强调让工人产出 “最大的产量”,而轻视了管理者与员工的交流沟通,让世界上许多工厂主为只“注重提高劳动生产率”,找到了可资利用的理论根据。在晚年,他不得不面对工会的反对,被称为“工人的敌人”,被迫在众议院为自己辩护。
法约尔与“天桥”
被哈罗德·孔茨和西里尔·奥唐纳称为“现代管理之父”的法约尔,在他的著作中提出了管理的五大职能(即要素):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以及一般原理(有人也把它称为十四条原则):1.劳动分工;2.权力与责任;3.纪律;4.统一指挥;5.统一领导;6.个人利益服从整体的利益;7.人员的报酬;8.集中;9.等级制度;10.秩序;11.公平;12.人员的稳定;13.首创精神;14.人员的团结。在他的五大职能(要素)和一般原理(原则)中,也都没有明确提到传播。然而,如果我们仔细分析一下,无论是五大职能,还是十四条原则,其中隐含的传播关系则更加明显。例如,在五大职能中,他提出的组织、指挥;在第14原则中,提到的领导、公平等,就包涵着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交流沟通。
特别是在阐述等级制度这一原则时,他提出了很有名的“天桥”(跳板)法。他指出,等级制度就是从最高管理人员直到最基层管理人员的领导系列,由这个系列所形成的路线就是等级路线。这一路线是情报由最高权力机构向下发出或由下往上把情报上报给最高权力机构的传递路线。这条路线对于保证传达的需要和指挥的统一是绝对必要的。然而,这种按等级层层传递的路线,有时也可能延误。为此,就需要采取一种特
别的办法
——“天桥”法(如图):
他说:“在一个等级制度表现为g——a——q的双梯形式的企业里,假设要使它的f部门与p部门发生联系。这就需要沿着等级路线,攀登从e到a的阶梯,然后,再从a下到p,这之间在每一级都要停下来,然后再从p上到a、从a下到f回到原出发点。
“非常明显,如果通过f——p“天桥”(跳板),直接从f到p。那就简单多了,速度也快得多了,人们经常也是这样做的。
“如果领导e与o允许他们各自的下属f与p直接联系,等级的原则就得到了捍卫;如果f与p立即向他们各自的领导汇报了他们所共同商定的事情,那么整个情况就完全合乎规则。”[2]
法约尔认为,“天桥”法简单、迅速,而且可靠,他减少了情报的失真和时间延误,既维护了统一指挥原则,又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是一个很好的办法。
从法约尔对等级制度的思考和“天桥”法的创新来看,传播问题是他经常考虑的,是他解决管理问题的手段。所以,当代组织传播专家美国的凯瑟林·米勒说:“传播可以看作法约尔管理要素中不明确的一个部分。”[3]
韦伯的官僚理论及相对封闭系统
马克斯·韦伯(1864—1920)和法约尔、泰勒都是同时代人。他出生于一个德国富裕家庭。他对社会学、宗教、经济学、和政治学都有广泛兴趣。他既是教授、主编,又是 *** 顾问和作家。他的代表作有《新教徒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经济史》等,而他的阐述官僚主义理论的杰出著作则是他的《社会经济组织理论》。这本书1947年才翻译成为英文。
韦伯认为权威或者说权力有三种合法的形式:(1)合理—合法型权威,即以“法律”或所谓正式授权得到的权威;(2)传统型的权威,如英国女王的权威就是建立在英国古老传统基础上的权威;(3)魅力型权威,这是建立在个人的个性对追隋者的吸引和与追隋者互动的基础上的。在组织中,三种权威可能单独或同时存在,而第一种权威是在官僚集权组织系统中占主导地位的。在韦伯看来,传统型和魅力型权威都不适合资本主义的发展对稳定的、严格的、精细的和可靠的管理的需求。正是这种需求,使得官僚集权组织作为任何一种大规模组织的中心因素,在社会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韦伯所谓的官僚和我们现在所谓的官僚不是一个概念。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严格按规矩办事。他所说的官僚组织,在他看来是一种很理想的组织形式。这种组织有三个特点:一是有明确的等级:二是劳动分工,明确规定每一个成员的权力和责任;三是决策和权力集中。要保证这种明确等级

新古典综合学派和新古典学派的区别

新古典学派的”新“在于将古典学派的生产论和边际学派的需求论结合起来,形成了以边际方法为核心的供求分析(微观经济学)。
在凯恩斯奠定了现代宏观经济学的基础之后,经萨缪尔森、汉森、悉克斯等人的努力,形成了新古典综合派,经济学有了微观和宏观两个部分。

政治学科与历史学科在本质区别是什么

历史多少是要尊重事实的,而政治是彻头彻尾的灌输、欺诈。

刑法思想古典学派和近代学派的区别

您好,以下是两个刑法学派的区别:
1.历史背景和研究方法
古典学派是启蒙运动的产物。启蒙运动是一种理性思维活动,强调个人应当基于理性的自觉,以评价一切社会及政治措施。古典学派即受此思想影响,对当时不合理的刑罚制度进行了抨击。近代学派的兴起,则是受当时自然科学的影响,试图以科学研究的实证方式,寻求犯罪原因,探求犯罪对策。因此,其实证研究方法与古典学派的哲理思辨有根本不同。
2.方法论
a、古典学派用思辨的方法和演绎的方法进行研究,把启蒙思想家甚至更早的思想家们提出的理论观点作为大前提,使用三段论的逻辑思维方法,推论出当时的立法规定和司法实践的不合理性和非正义性,演绎出自己的结论或观点;而近代学派则采用实证的方法和归纳的方法,把实际存在的客观事实作为理论的基础,从对客观事实的调查研究中归纳自己的观点。
b、古典学派主张自由意志论,认为每个人都有自由意志,犯罪行为是个人自愿选择的结果;而近代学派主张决定论,承认一切事物中都有因果决定性,犯罪行为是由一定的因素决定的,而不是存粹的个人自由选择的结果。
c、古典学派采用犯罪的法律定义;而近代学派并没有采用法律上对犯罪所下的定义,他们活着创立新的明确的犯罪概念及定义,或者没有提出明确的犯罪定义,而是比较含糊地使用犯罪一词,把一切危害社会的行为都包括在犯罪之中。
3.研究重点
古典学派与近代学派在犯罪研究重的侧重点也是不同的,具体表现为:
a.古典学派着重研究犯罪行为,而近代学派着重研究犯罪人。
b.古典学派着重研究犯罪行为的法律方面,把犯罪与刑事司法密切联系起来加以研究。而且,他们研究犯罪行为的重要目的是“公正地”适用法律,达到罪刑相适应;而近代学派着重研究犯罪行为的现象学方面和犯罪产生的原因,研究犯罪的重要目的是查明犯罪规律和犯罪原因,寻求消灭犯罪的方法。
4.犯罪对策
古典学派与近代学派在对犯罪行为提出的对策反面,也有很大差别。古典学派把刑罚最为最重要的减少和消灭犯罪的对策,在怎样更好对犯罪人使用刑罚,从而醉倒限度地发挥刑法的威慑效果方面做文章;而近代学派则认为,应当对犯罪人进行科学的矫正治疗,因而提出了许多科学的处置犯罪人的“刑罚替代措施”。
5.犯罪原因
古典派犯罪学认为,犯罪是犯罪人在自由意志支配下的选择,因此,理应由行为人承担全部的责任。近代学派从根本上否认了自由意志的存在,主张把自由意志这一虚假的命题驱逐出犯罪学研究的领域。正如菲利所说的那样,“当用现代实证研究方法武装起来的近代心理学否认了自由意志的存在, 并证明人的任何行为均系人格与人所处的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时,你还怎样相信自由意志的存在呢?”在此基础上,分析实证主义犯罪学家提出了他们关于犯罪原因的看法。龙勃罗梭在分析了大量的人体解剖数据后, 提出了天生犯罪人理论。他认为犯罪是由罪犯的个人基因决定的,而这些基因通过遗传获得,因而所谓的犯罪人是天生的。由于其天生犯罪人理论, 龙勃罗梭又被称为犯罪人类学派的开创者。虽然都否认自由意志的存在, 但是菲利关于犯罪原因的论述明显区别于龙勃罗梭。在他看来, 犯罪的原因应当包含人类学因素、自然因素以及社会因素。在以上三个因素中, 菲利最为看重的是社会因素, 这是与龙勃罗梭最大的区别点,因此,菲利又被称为犯罪社会学派。
6.刑罚裁量依据
古典犯罪学派关注的中心是罪犯所犯之罪行,但是对于犯罪人主观方面,基本不考虑。以往古典犯罪学派理论中,刑罚是以惩罚性为基础的,这种惩罚性包括报应与威慑两个方面。希望藉刑罚的惩罚性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而近代犯罪学派对这种惩罚性到底有多大的作用产生了质疑。菲利认为“古典派犯罪学注意的仅仅是刑罚,注意在犯罪发生之后借助于精神和物质方面的各种恐怖后果来确定镇压措施。”近代学派以社会责任论代替道义责任论, 认为既然犯罪是人类学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所谓的自由意志并不存在, 因此, 犯罪应受惩罚的不是行为,而是行为人,其承担责任的基础不是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而是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刑事责任的本质是防卫社会。
7.刑罚方法
虽然古典犯罪学派反对残酷的刑罚,主张刑罚的人道和宽和,但是在古典犯罪学派的刑罚对策当中,处处透露出一种等价报复的思想,他们希望藉刑罚的威慑性和报复性来实现预防犯罪的目的。近代学派质疑刑罚威慑力的存在, 认为既然引起犯罪的原因是多元的,那么对于犯罪,绝对不能幻想依靠刑罚措施来应对。事实上,预防犯罪从来就不是刑罚所能解决的问题,这需要大量其他的制裁性措施和替代措施。
8.刑事责任论的差异
古典学派认为,犯罪是自由意志的人违反理性要求的行为,故应负其道义责任。近代学派则认为,人无自由意志,并无道义责任的问题。犯罪人之所以要负刑事责任,是因为其行为已对社会构成威胁或破坏。国家对犯罪人加以制裁。是为了保卫社会。
9.刑罚裁量依据的差异
古典学派认为,在一般情况下,人皆有平等的自由意志,故刑罚适用的轻重应以客观危害后果为标准。近代学派则认为,刑罚轻重的裁量,应以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为标准。不应以行为的结果为标准。
10.刑罚目的论的差异
古典学派认为,因果报应为自然的理性,对犯罪者科以刑罚,是其应受的报应。但应为等价的报应,否则,刑罚超过罪责,即属于违反公平原则,显然不符合正义的精神。近代学派则认为刑罚并非对于犯罪的报应,其目的在于对保障公共生活的安全。它一方面教育改善犯罪人,预防其再犯;另一方面,在于儆戒一般公民,使其有所畏惧,不敢触犯法网。
总体上说,旧派重规范、新派重事实。旧派往往从规范出发,而规范是针对一般人制定的;旧派同时注重对个人自由的保障,在一般性规范适用于具体的人时,为了救济人情弱点,又要求因人而异地考察个人的知能水平是否适用一般性规范的要求。新派一般从事实出发,认为各个人都是不同的,有的天生具有犯罪的社会危险性,有的则不具有。但同时又注重对社会的防卫,甚至认为,不具有一般人的知能的人都是对社会有害的人,于是,他们又以一般人的标准要求所有的人。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顶议预陈半树错误新古典学派认为工资是弹性花量气花村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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