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拉姆斯音乐方面的贡献有哪些?

勃拉姆斯(德Brahms.Lohannes,1833-1897),被称为"新古典主义者",对传统形简雹式的丰富区别于浪漫主义音乐的创新学派,其四首交响乐在结构和乐思的处理方面是对古典主义音乐的回归。作品极少采用标题,采用古典音乐的形式和浪漫音乐的内容,具有古典音乐与浪漫音乐的双重性。其创作执意献身于古典主义音乐,比同时代任何人都更接近贝多芬精神,是德国古典主义音乐作曲家最后一位。"他把一切华丽的装饰和空洞的辞藻从他的器乐作品中无情地剔除出去,特别反对近现代管弦乐的感官色彩性的优美音响。复调和变奏技巧的充分发挥,主要主题常源于'固定乐思',在发展固定乐思时,用了古典主义音乐的重要手法之一–变奏,给交响乐的结构增加了一个新的、起凝聚作用的因素。其交响乐保留了贝多芬的转调、调性关系诸原则,这些原则在真正的浪漫派的交响乐中显然是缺拦毕帆少的"(《十九世纪西方音乐文化史》219、250页)。勃拉姆斯作有交响乐四首,各乐章结构及主题与古典主义音乐相似,而宽数悔广、抒情的旋律、奇异幻想的叙事诗气质以及其在和声、管弦乐色彩方面的成功地运用了浪漫主义音乐的创作技巧,出色地解决了抒情性与古典主义音乐形式之间的矛盾。

新古典主义音乐表演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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