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静物画家介绍



17世纪荷兰风景画静态画

风景画家 争得自由和独立的荷兰人,热爱他们生活的国土,喜欢描绘祖国风貌的绘画作品。在这种形势下,一大批风景画家应运而生,通过他们的努力,荷兰风景画得到蓬勃发展。像其它体裁的画家一样,这些画家各有其擅长的领域,每个人往往守住他那受欢迎的题材,在这个范围内反复挖掘。我们知道,在17世纪从事理想风景画创作的法国画家和意大利画家,都是在画室中凭记忆或速写稿绘制风景画的。荷兰的风景画家,尽管更忠实地表现自然的本来面目,但也是在画室中从事创作的,真正面对实景写生创作,那是很久以后的事。 戈延(Jan van Goyen,l596–1656)是第一代风景画家中的佼佼者,他擅长表现江河景色。他的名作《乡村景色》(约1645),真实地再现了荷兰的自然风貌。云天占据着大部分画面,压得很低的视平线把观众与河边景象拉近了,这种构图方式,成为荷兰风景画中常见的手法。 与戈延同属一代的萨恩列达姆(Pieter Saenredam,l597–1665)是一位很特殊的画家。绝大多数风景画家描绘的都是露天的自然景色,当他们表现建筑物时,往往也是描绘它们的外观。萨恩列达姆却与此不同,他喜欢表现建筑物内部。一看他那四壁洁白的《圣巴沃教堂》(1660)等作品,就会对崇尚简朴的荷兰新教精神有所体味。在这样的环境中,无法产生意大利那样的美术。萨恩列达姆精于再现建筑空间的才能,在他一系列描绘教堂内景的作品上得到了充分发挥。 荷兰风景画全盛时期的代表人物,首推勒依斯达尔(Jacobvan Ruisdael,/1629–1682)和他的学生霍贝玛(Meyndert Hobbema,1638–1709)。 勒依斯达尔生在哈莱姆城,1657年移居阿姆斯特丹,在那里,他收了一批弟子,其中就包括霍贝玛。勒依斯达尔描绘的题材较为多样,在那些运用并不算怎么丰富的色彩描绘的风景画中,他生动地传达出变化中的自然形态、光线、氛围,并把主观感受融入客观景物。《哈莱姆风光》(约1670)以开阔的构图展现出这个城市郊外的景致,高远的天空上移动着层层云片,阳光从云隙间投射下来,使地上的景色具有了强烈对比,整个作品于生动中洋溢着一种戏剧性感觉。 ←《韦克的风车》(1665) 跟著名的老师相比,霍贝玛的绘画显得更加平和。他的代表作《米德尔哈尼斯林荫道》(1689)具有古典式的均衡和明晰,构图处理有力地表现出空间的推移,使人获得身临其境的感受,成为运用透视法的典范。 ←《米德尔哈尼斯林荫道》(1689) 静物画家 作为独立的绘画品种,静物画是在17世纪才确立和流行起来的。虽然早在古罗马出现过静物画,但继承古典传统的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画家,从没把它当作一回事。在这种态度影响之下,17世纪的许多画家仍然很少从事静物创作,只有荷兰情况不同。由于热爱家庭生活的荷兰人对与此相关的物品感 兴趣,促使不少荷兰画家投人静物画创作,从而使这个绘画体裁在美术史上占有了一席之地。 在哈莱姆工作的克莱茨(Pieter Claesz,/1598–1661)和海达(Willem Claesz Heda,/1682)是描绘餐桌物品的名家,他们以精细的笔法表现出玻璃酒杯、金属盘盏、餐刀及各种食物的形状和质感。前者的《早餐用品》(1637)和后者的《静物》(约1648),能让人看到他们的共同特色。 比他们略为年轻一些的黑姆(Jan Davidsz de Heem,/1684),也是位著名静物画家。同前述两位画家相比,他描绘的题材比较广泛,构图处理上更为轻松。 生于鹿特丹的卡夫(Willem Kaif,l619–1693)或许是荷兰静物画家中最杰出的人物。他主要是在阿姆斯特丹从事创作活动的。卡夫的作品以善于用光布色著称,整体上更加概括单纯,从某种程度上,仿佛综合了伦勃朗和维米尔的一些特点。 顺便说一句,伦勃朗并非静物画家,但他笔法道劲的《剥皮的牛》(1655)却是静物画的杰作,从中流溢出来的戏剧性激情和纪念性气势,都是上述静物画专家无法企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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