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复兴及巴洛克时期音乐特征有哪些?
文艺复最执检兴时期(RENAISSANCE PERIOD)(1450-1600年)。这个时期是人类艺术的再生,音乐的理论及实践得到极大的发展,以圣经故事为主,创作了大量的教堂音乐,弥撒曲、安魂曲等。
巴洛克时期(BAROQUE PERIOD)(1600-1750年)。这一时期音乐有了长足的发展,产生了一批伟大的音乐家,如J.S.BACH,G.F.HANDEL,A.VIVALDI等。
这一时期的音乐是现代演奏会的先河。作曲家手下的巴洛克音乐带有显见的特性: 华丽、复杂、藻饰、扭曲, 著重于超现实和雄伟宏奇, 这些特质都能彼此融会贯通。如果说文艺复兴时代(以及后来的古典时代)代表著井然的秩序和澄澈的表现, 那么巴洛克时代 (及后来的浪漫时代)就是代表著骚动、不安和疑虑。四声部的和声, 以及加上文字指示和弦的「数字低音」 (figured bass) 都产生于巴洛克时代;旧有的教会调式消逝360问答, 大小调音阶系统和沿用至今的确齐色苦相关调性之崛起, 是巴洛克时代大事。另外, 节奏思想也在这个时代萌芽, 也就是在音乐曲谱中加入小节线。这些形式日后直接衍生为奏鸣曲、交响曲、协奏曲、前奏曲与变奏曲。不过巴洛克时代也不乏一些自由的曲式–如触技曲、幻想曲、序曲和主题模仿(行孩装殖别叫目打看一古幻想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