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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洛克艺术”产生在反宗教改革时期的意大利。是1600年至1750年间在欧洲盛行的一种艺术风格。
巴洛克(—Baroque)此字源于西班牙语及葡萄牙语的“变形的珍珠”(—barroco)。作为形容词,此字有“俗丽凌乱”之意。欧洲人最初来自用这个词指“缺乏古典主义均衡特性的作品左封直质杨”,它原是18世纪崇尚古典艺术的人们,对17世纪不同于文艺复兴风格的一个带贬义的称呼,现今这个词已失去了原有的贬义,仅指17世纪风行于欧洲的一种艺术风格。
“巴洛克艺术”发展于欧洲信奉天主教的大部分地区,以后随着天主教的传播,其影响远及拉美和亚洲国家。巴洛克作为一种在时间、空间上影响都颇为深远的治散啊铁国营定问艺术风格,其兴起与当时的宗教有着紧密的联系。巴洛克艺术代表整个艺术领域,包括音乐、建筑、装饰艺术等,内涵也极为复杂。但最基本的特点是打破文艺复兴时期的严肃、含蓄和均衡,崇尚豪华和气派,注重强烈情感的表现,气氛热烈紧张,具有刺人耳目、动人心魄的艺术效果。
巴洛克艺术的特点
巴洛克艺术的特点如下:
(1)善用动势:不管是实际的,如波形的墙面或不断变化的喷射状的喷泉消衡:还是含蓄的,如描绘成充满活力或动作显著的人物(不再如古典文艺复兴时的静态表现,而呈现歪斜配置的动感)。
力图表现或暗示无穷感:例如伸向地平线的道路,展现无际天空幻觉的壁画,运用变换透视效果使其变得扑朔迷离的镜面手法。
(2)强调光线:设计一种人为光线,而非自然的光,产生一种戏剧性气氛,创造比文艺复兴更有立体感、深度感、层次感的空间。
造成轮廓线模糊,构图有机化,而有整体感。追求戏剧性、夸张、透视的效果。不拘泥各种不同艺术形式之间的界线,将建筑、绘画、雕塑等艺术形式融为一体。
古典主义者认为巴洛克是一种堕落瓦解的艺术,只是到了后来,才对巴洛克艺术有了一个较为公正的评价。
巴洛克艺术产生于16世纪下半期,它的盛期是17世纪,进入18世纪,除北欧和中欧地区外,它逐渐衰落。巴洛克艺术最早产生于意大利,它无疑与反宗拿衫做教改革有关。
罗马是当时塌者教会势力的中心,所以它在罗马兴起就不足为奇了。可以说,巴洛克艺术虽不是宗教发明的,但它是为教会服务,被宗教利用的,教会是它最强有力的支柱。
巴洛克艺术于16世纪后半期在意大利兴起,17世纪步入全盛期,18世纪逐渐衰落。巴洛克艺术对于18世纪的洛可可艺术与19世纪的浪漫主义都有积极影响。
巴洛克的艺术风格得到教会强有力的支持,主要流行于意大利、佛兰德斯、西班牙等天主教盛行的国家。意大利艺术大师贝尼尼和佛兰德斯画家鲁本斯的作品反映了17世纪巴洛克艺术最辉煌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