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主义创作方法的特点
古典主义是一种文学思潮,或称一种创作方法,其特点是师法古希腊、古罗马作家的文艺理论和创作实践,推崇古代文学作品所具有的和谐、匀称、明晰、严谨的美学特征。早在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段散人文主义者在理论和实践上就已体现出古典主义的一些准则,但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古典主义最后形成于十七世纪此燃枣的法森拆国。
古典主义文学有别于古代文学,前者是作家在古典主义文艺思潮的影响下所创作的文学作品,而后者则是文学史上所划分的古代时期中文学作品的统称。古典主义在欧洲流行了二百多年,除法国外,许多国家也都有过各自的古典主义文学时期。最著名的古典主义作家是法国的高乃依、莫里哀、拉辛和拉封丹。
论述新古典主义的创作主张。
新古典主义在美学思潮上,不但否定浪漫主义资音乐的标题性和主观360问答性,也否定后期浪漫主义及其引伸出来的表现主义那种夸大的幻想和表现。新古典主义主张音误样曾苦设送乐创作不必去反映紊乱的社会和政治,主张采取“中立或“艺术至上”的立场;创作应该回到“古典”中去,回到“离巴赫更远的时代”去,那里有音乐的纯粹的(不混杂诗或绘画等);作曲家应该摆差觉切脱主观性,而以冷静的客观性把古典的均整平衡的形式,用现代手法再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