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主义小说的阐述
表现主义小说的鼎盛时期约在1910——1920年之间,这时期文学界广泛地卷入了进来,使表现主义运动形成波浪壮阔的浪潮。先后于1910年和1912年创办的两个刊物《狂飚》和《行动》为其两大喉舌,它们起了号角作用。“表现主义”这个各称就是由K.黑勒于1911年7月通过《狂飚》最先打出来的。这一年韦尔弗的诗集《世界之友》的出版,1912年索尔格的剧本《乞丐》的发表和同年卡夫卡的短篇小说《判决》、《变形记》的诞生标志着表现主义的成熟。随之宣传表现主义艺术主张和美学纲领的理论家也相继出现,如卡·埃德施密特、F.韦尔弗和K.品图斯等都发表了一些有生气的论文,对表现主义运动的发展起了推波助澜作用。
卡夫卡的主要小说在这期间几乎均已问世,但它们的反响都在三、四十年代以后。其他两位重要小说家德布林和韦尔弗,前者的代表作《柏林——亚历山大广场》二十年代末才诞生,后者的代表性长篇小说《穆萨·达的四十天》直到1933年才问世(韦尔弗不仅是诗人、戏剧家和小说家,而且是表现主义运动的活动家)。因此,如果从文学史角度看,从作品的“后劲”及其深远影响看,表现主义小说的成就可以说是最大的,因为象卡夫卡这样的作家,他不仅是表现主义这一文学流派中的佼佼者,而且是本世纪整个两方现代文学的主要奠基者之一。这样,我们就不能忽视奥地利的两位文学巨擘——罗伯特·穆西尔和赫尔曼·勃洛赫。他们都是在表现主义高潮时期度过了而立之年,而他们的主要作品却都在三、四十年代才诞生,甚至在五十年代才出版。可是这两位作家的创作无论就其对于哲学品性的追求,还是对于现代表现手法的运用来看,如果不与表现主义相联系,便不可能充分了解它们产生的背景。被有的西方评论家目为现代德语文学的“五大巨著”中,有两部就出于这两位作家之手,那便是穆西尔的三部曲《没有个性的人》(1930—1942)和勃洛赫的代表作《维吉尔之死》(1945)。后者根本就是一部意识流小说,而意识流这一创作手段的兴起,那是表现主义首先把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引入文学的结果。正是从这一点着眼,有人把爱尔兰小说家乔伊斯也归入表现主义这一流派。这样一来,则表现主义小说的规模和实力就更大了。何况,除了这些响亮的名字以外,还有一批表现主义或与表现主义有关的作家也值得一提,如:埃德施密特、爱因施坦、勃罗德(即卡夫卡的朋友)以及早期的莱昂哈德·弗兰克、奥托·弗拉克、弗兰茨·容格等,此外还有一些“两栖作家”,如贝恩、施特恩海姆、席克勒、腊斯克一许勒尔、道伊卜勒、莱尔施等等。
以地域看,表现主义是一种国际性思潮,西欧和东欧也被波及。如意大利的诺贝尔奖获得者皮兰德娄就是一位具有表现主义特征的戏剧家,他的《六个寻找作者的剧中人》一剧赢来世界声誉。表现主义在东欧的市场还要大,前面提及表现主义运动的领袖人物韦弗尔以及卡夫卡都是捷克人。在捷克(从地理上讲,捷克属于中欧,这里袭用了地缘政治的老概念),恰佩克也是一位深受表现主义影响的作家,他的小说,特别是他的名剧《罗素姆万能机器人》都有明显的表现主义特征,属于现代世界名作之列。在美洲、尤其是美国,出现过好几位公认的表现主义戏剧家:奥尼尔、考夫曼、莱斯等。奥尼尔的《琼斯皇帝》、《大神布朗》、《毛猿》等都是有名的表现主义作品,并为中国读者所熟悉。表现主义思潮在东方包括中国也引起反应。例如郭沫若曾经就说过,表现主义那种“支离灭裂”的思想在他当时“支离灭裂”的头脑里找到“最适应的培养基”。事实上他的《女神》中的某些诗作如《天狗》、《站在地球边上放号》等我认为都可看作典型的表现主义诗作。此外,鲁迅的小说《狂人日记》和曹禺的剧作《原野》都有明显表现主义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