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文學,新古典主義于浪漫主義的區别
英國新古典主義時期是指介于1660年英國斯圖亞特王朝複辟與以華滋華斯和科運攜罩勒律治1798年合作出版的《抒情歌謠集》爲創始标志的浪漫主義時期之間的英國文學時代
他們主張理性是任何人思想與行動的唯一緣由.他們相信一旦理性成爲衡量人類行爲與關系的尺度,所有的迷信、不公與壓迫便都會讓位給“永久的真理”、“永久的公正”及“天賦的平等”.爲此,他們大力提倡秩序、理性及法律.
在文學領域,啓蒙主義運動還使人們重新對古典時代的著作産生興趣.這股思潮便是新古典主義.新古典主義者們認爲所有文學作品都應效仿古希臘羅馬的著作(如荷馬、維吉爾、霍拉斯、奧維德等大家的作品)以及當時法國的經典著作,并且理想的藝術應基于秩序、邏輯、确切及情感控制的基礎上,而文學作品的價值應視是否爲人文主義服務來定.這就使該時期的作家在創作時尋求表達與措辭上的協調、統一、和諧與典雅,努力使作品喜聞樂見并富于教義.由此一種溫文爾雅、充滿靈性的知識階層文學藝術發展起來.
隐孫浪漫主義- 英國的浪漫主義文學代表了19世紀歐洲浪漫主義文學的最高成就.英國浪漫主義内部思想精神複雜,有柯勒律治的浪漫的超自然主義、華茲華斯的英國國教的正統主義、雪萊的無神論的精神主義、拜倫的革命的自由主義、司各特的對在幾乎所有的文學形式中,新古典主義者們都設定了創作的規矩與條旁鬧框:散文必須簡潔、直白、通順、有靈活性;詩歌必須抒情、壯美、有教義、諷喻、富于戲劇性,每一種詩體都有自己的一套創作原則;戲劇則必須用英雄體偶句(抑揚格五音步的押韻雙行詩)寫就;時間、地點、事件三要素必須要遵循;寫作的規矩必須要遵守,而作品中的人物要代表一類人,而不是個性化.以往時代的緬懷,等等.但英國的浪漫主義還是有着鮮明的英國氣質,即“自然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