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绘画中的死亡美学
死亡美学》-评论
上个世纪的最后一个十年之交,中国诗坛在连续五年中失去了五位卓有才华的年轻诗人。从1987年女诗人蝌蚪为情割脉开始,海子卧轨,骆一禾病故,戈麦投水,顾城悬树。即便上溯文学史,这种爆发式的诗人非正常死亡现象也属罕见。它带着鲜明的时代色彩,连同诗人们潜藏悲剧意识的诗作一起被人长久记忆。有意味的是,当人们现在屡屡回首那段岁月,似乎仍旧对当时直指终极价值的诗情与理性不能忘怀。所以才有人急切地想要开始追忆:闪开!让我歌唱八十年代。
某种意义上来说,“死亡”之于今日都市里仿运行色匆忙的人群,更像是传媒刻意制造的一个最大公约数。它不再高居最高哲学命题的神坛,而时常屈身茶余饭后的娱乐八卦,供人消遣——这倒应了《死亡美学》序言最末引用的济慈的一句诗:“死亡是人自己创造的。”在我看来,这样一个不怎么起眼的句子,丰富地涵盖了《死亡美学》所构建的美学理论体系和创作意图。尽管它探讨“死亡”的逻辑范围只限于艺术文本中死亡现象的表现形态,但通读全书,却或许可以找到现实世界那群早逝的诗人和那个时代被人怀念的原因。
无论肇始于古希腊的西方文化还是依托于儒释道的中古思想,人类拥有与生俱来的死亡意识。按照历史和逻辑不同层面的划分,死亡的本体论、价值论和审美论展现出多元的复杂样貌,可这不妨碍长久以来各类艺术形态对死亡主题毫不吝啬的偏爱。生与死的对话,承载着跨越地域时空的生命体悟,爱与欢笑。赫伯特•纽曼什在他的《怀疑论美学》中说:“一切艺术基本上也是对‘死亡’这一现实的否定。事实证明,最伟大的艺术恰恰是那些对‘死’之现实说出一个否定性的‘不’字的艺术。”对死亡的否定和反抗,寄托了人类创造永恒存在的生命本能。第二章统领全书要旨的三个命题展现了作者的思考脉络:第一,从艺术的审美创造过程体验到生命的不朽,人唯有在时刻意识到死亡的情境中,才能迫使自己进行有意义的创造活动;第二,以艺术文本的物化形式象征生命的不朽,巨大坚固的物质媒介契合人类的不朽的愿望;第三,用想象力虚设生命永恒的艺术空间来满足不朽的欲望,在这一理想化的虚设境域中,生命排斥了死亡,相对性地征服死亡。作者认为,在向死而生的过程中,艺术既作为一个主体生命的延续,也使死亡成为生命存在的另一种方式。
阅读中,一个小细节引起了我的兴趣。对于创造死亡意象的艺术家来说,死亡是“怀着乡愁的冲动返回精神的家园”,心理本能中存在着对它的强大迷恋。那么,在自然法则之外,死对于它的创造者,是生命的超越还是退而求其次的审美成全?作者在书中提到前者。但这个问题显然脱离不开艺术家身处的时代。常态的生活环境中,没有专制、暴力和精神压迫,对死亡的选择确实可被理解成为对于领悟生命终极意义和最高幸福的追求。比如正逐步走出人性遭受极度压抑的八十年代。但如果现实情境相反,那些通常理解中属于“厌世者”的选择,恐怕未必是超越那么简单。
凭心而论迟消,读这本《死亡美学》大可不必正襟危坐。建立在大量艺术现象上的美学阐释非但不是僵化的逻辑理论操作,反而明白晓畅,灵气飞扬。加之作者诗性理性交融的悟性思考,读来颇让人沉迷。
作为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命,人终有一死。作为自己生命的勾画者,人人码大知都是艺术家。作为艺术家——尽管现实生活中选择终结自己生命的艺术家也只是极少数——请暂时抛开年薪、房贷和股票,以死亡的名义,不妨问问自己,向着那个终究会到来的终点,我们正在创造怎样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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