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占庭、洛可可、巴洛克、哥特的起源和特點是什麽

古羅馬

羅馬萬神廟

羅馬萬神廟

巴洛克時期的玻璃藝術家

古羅馬建築是古羅馬人沿習亞平甯半島上伊特魯裏亞人的建築技術,繼承古希臘建築成就,在建築形制、技術和藝術方面廣泛創新的一種建築風格。古羅馬建築在公元一~三世紀爲極盛時期,達到西方古戚備消代建築的高峰。

古羅馬建築的類型很多。有羅馬萬神廟、維納斯和羅馬廟 ,以及巴爾貝克太陽神廟等宗教建築,也有皇宮、劇場角鬥場、浴場以及廣場和巴西利卡(長方形會堂)等公共建築。居住建築有内庭式住宅、内庭式與圍柱式院相結合的住宅,還有四、五層公寓式住宅。 古羅馬世俗建築的形制相當成熟,與功能結合得很好。例如,羅馬帝國各地的大型劇場,觀衆席平面呈半圓形,逐排升起,以縱過道爲主、橫過道爲輔。觀衆按票号從不同的入口、樓梯,到達各區座位。人流不交叉,聚散方便。舞台高起,前有樂池,後面是化妝樓,化妝樓的立面便是舞台的背景,兩端向前凸出,形成台口的雛形,已與現代大型演出性建築物的基本形制相似。

古羅馬多滾陵層公寓常用标準單元。一些公寓底層設商店,樓上住戶有陽台。這種形制同現代公寓也大體相似。從劇場、角鬥場、浴場和公寓等形制來看,當時建築設計這門技術科學已經相當發達。古羅馬建築師維特魯威寫的《建築十書》就是這門科學的總結。古羅馬建築能滿足各種複雜的功能要求,主要依靠水平很高的拱券結構,獲得寬闊的内部空間。巴拉丁山上的弗萊維王朝宮殿主廳的筒形拱,跨度達 29.3米。萬神廟穹頂的直徑是43.3米。公元一世紀中葉,出觀了十字拱,它覆蓋方形的建築空間,把拱頂的重量集中到四角的墩子上,無需連續的承重牆,空間因此更爲開敞。 把幾個十字拱同筒形拱、穹窿組合起來,能夠覆蓋複雜的内部空間。羅馬帝國的皇家浴場就是這種組合的代表作。

古羅馬城中心廣場東邊的君士坦丁巴西利卡 ,中央用三間十字拱,跨度25.3米,高40米,左右各有三個跨度爲23.5米的筒形拱抵抗水平推力,結構水平很高。劇場和角鬥場的龐大的觀衆席,也架在複雜的拱券體系上。 拱券結構得到推廣,是因爲使用了強度高、施工方便、價格便宜的火山灰混凝土。約在公元前二世紀,這種混凝土成爲獨立的建築材料,到公元前一世紀,幾乎完全代替石材,用于建築拱券,也用于築牆。混凝土表面常用一層方錐形石塊或三角形磚保護,再抹一層灰或者貼一層大理石闆;也有在混凝土牆體前再砌一道石牆做面層的作法。

羅馬大角鬥場

古羅馬建築的木結構技術已有相當水平,能夠區别桁架的拉杆和壓杆。羅馬城圖拉真巴西利卡,木桁架的跨度達到25米。公元一世紀建造的羅馬大角鬥場,可容 五萬觀衆,隻用了5~6年時間就建成了。它建在一個填沒的湖上,但地基竟沒有明顯的沉陷。 公元二世紀中葉建造的巴爾貝克太陽神廟,周圍45根柱子,每根高19.6米,底徑2米,都是用 整塊花崗石加工而成的。在神廟後牆8米高處,砌有三塊各約500噸的大石塊,可見當時起重能力之大。 公共浴場一般都有集中供暖設施。從火房出來的熱煙和熱氣流經各個大廳地闆下、牆皮内和拱頂裏的陶管,散發熱量。據維特魯威《建築十書》記載,劇場的座位下埋有銅質的共鳴高知甕,以改善音質。

此外,至遲在公元1世紀中葉,已經在窗上安裝幾十厘米見方透明度很高的平闆玻璃。除了在首都羅馬城集中了古羅馬建築的最高成就以外,帝國各地都有水平很高、規模很大的各類建築物。 古羅馬建築藝術成就很高,大型建築物 的風格雄渾凝重,構圖和諧統一,形式多樣。羅馬人開拓了新的建築藝術領域,豐富了建築藝術手法。 其中比較重要的是:新創了拱券覆蓋下的内部空間,有莊嚴的萬神廟的單一空間,有層次多、變化大的皇家浴場的序列式組合空間,還有巴西利卡的單向縱深空間。有些建築物内部空間藝術處理的重要性超過了外部體形。 發展了古希臘柱式的構圖,使之更有适應性。最有意義的是創造出柱式同拱券的組合,如券柱式和連續券,既作結構,又作裝飾。帝國各地的凱旋門大多是券柱式構圖。出現了由各種弧線組成的平面、采用拱券結構的集中式建築物。公元2世紀上半葉建于羅馬郊外的哈德良離宮,是成熟的實例。

拜占庭

拜占庭式建築的特點是十字架橫向與豎向長度差異較小,其交點上爲一大型圓穹頂。穹頂在方形的平面上,建立覆蓋穹頂,并把重量落在四個獨立的支柱上,這對歐洲建築發展是一大貢獻。聖索菲亞大教堂是典型拜占庭式建築。其堂基與羅馬式建築的一樣,呈長方形,但是,中央部分房頂由一巨大圓形穹窿和前後各一個半圓形穹窿組合而成。

在建築及室内裝飾上,最早的成就表現在基督教堂上,最初也是沿襲巴西 利卡式的形制。但到5世紀時,他們創立了一種新的建築形制,即集中式形制。這種形制的特點是把穹頂支撐在四個或更多的獨立支柱上的結構形式,并以帆拱作爲中介連接。同時可以使成組的圓頂集合在一起,形成廣闊而有變化的新型空間形象。與古羅馬的拱頂相比,這是一個巨大的進步。

哥特式

哥特式建築是11世紀下半葉起源于法國,13~15世紀流行于歐洲的一種建築風格。主要見于天主教堂,也影響到世俗建築。哥特式建築以其高超的技術和藝術成就,在建築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哥特式教堂的結構體系由石頭的骨架券和飛扶壁組成。其基本單元是在一個正方形或矩形平面四角的柱子上做雙圓心骨架尖券,四邊和對角線上各一道,屋面石闆架在券上,形成拱頂。采用這種方式,可以在不同跨度上作出矢高相同的券,拱頂重量輕,交線分明,減少了券腳的推力,簡化了施工。 飛扶壁由側廳外面的柱墩發券,平衡中廳拱腳的側推力。爲了增加穩定性,常在柱墩上砌尖塔。由于采用了尖券、尖拱和飛扶壁,哥特式教堂的内部空間高曠、單純、統一。裝飾細部如華蓋、壁龛等也都用尖券作主題,建築風格與結構手法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

洛可可

洛可可藝術形成于十八世紀初的法國,精緻、甜美、幽雅爲其主要藝術特色。洛可可的原意是由貝殼或小石頭制成的裝飾物,如此小巧之物用現代流行的說法,即爲“細節”。十七、十八世紀以後,歐洲由于自然科學日漸發達,且受到當時各種民主學說與中國思想、又化的 影響,有了「啓蒙運動」的誕生:進而造成工業的發達,民主思潮的高漲,于是先後又有産業革命的發 展與法國大革命的爆發;這些客觀形勢的轉變,對于當時藝術的發展有非常大的影響。十八世紀初葉,巴洛克風格的藝術雖然繼續在歐洲各地流行,但同時則有一種叫做「洛可可」 〔Rococo〕的藝術風格在法國産生,并且逐漸盛行,取代了巴洛克風格。Rococo 一字是從法國字 rocaille 演變而來,原是指一種混合貝殼小石子制成的室内裝飾物。洛可可風格雖保有巴洛克風格之綜 合特性,但卻缺乏巴洛克風格之宗教氣息和誇張的情感表現,尤其強調精美柔軟的氣氛并大量使用光線 。

洛可可的建築外觀,與巴洛克的建築相近,着重内部繁複的裝飾。雕刻則與家具等成爲室内裝飾的 一部份,缺乏獨立的機能。以法國爲例,洛可可式建築于路易十五時代極爲流行于室内;室内平坦之表面範圍較廣,花狀紋、 彩帶狀等裝飾甚受歡迎。大型之建築物轉變爲小公寓式或緊密之房間。家具之中,貝形、卷曲形以及上 述之花狀紋、帶狀紋等均甚流行。凡爾賽宮裏頭的鍾室内部裝飾即爲一處著名的洛可可式建築。由于當時人們對路易十四的嚴肅風格失去興趣,改而追求實用親切的空間,因此許多洛可可的繪畫以風 俗畫爲主。這些畫用色清淡、甜美,充滿了幽雅、華麗的感覺。洛可可的繪畫題材,除了豪華的貴族生 活以外,還有肖像、風景、神話以及平民生活等。

洛可可繪畫風格代表作之一,可以法國畫家華铎〔Antoine Watteau〕爲代表。華铎大部分作品均與 巴黎貴族階級的豪華生活情形有關。他的繪畫方法是不打草稿,直接将顔料繪于畫布上。華铎受魯本斯 〔Rubens〕之影響甚深,人物之尖鼻、小嘴、細指等均重現于華铎之繪畫中,顔色亦極鮮豔。在光線的 應用上,華铎不似巴洛克畫家将明暗對比部分之範圍加以限制,即傳統巴洛克繪畫之明亮部分不會太廣 ,随着即爲陰暗部分。但在洛可可的畫派中,明亮之範圍頗大。此種處理光線之方法,可見于另外兩位 洛可可派之畫家,如布雪〔Boucher〕及根茲巴洛〔Gainsborough〕。<BR><BR>洛可可藝術流傳區域不廣,于十八世紀中葉逐漸衰微,而爲新古典主義所取 代。 當時各國重要畫 家包括:法國的華铎、夏丹〔Chardin〕、布雪〔Boucher〕、福拉哥納爾〔Fragonard〕等 ;意大利的 提也波洛〔Tiepolo〕;英國的霍加斯〔Hogarth〕、雷諾茲〔Reynolds〕、根茲巴洛等。

巴洛克

巴洛克(Baroque)一詞本義是指一種形狀不規則的珍珠,在當時具有貶義,當時人們認爲它的華麗、炫耀的風格是對文藝複興風格的貶低,但現在,人們已經公認,巴洛克是歐洲一種偉大的藝術風格。古典主義者認爲巴洛克是一種堕落瓦解的藝術,隻是到了後來,才對巴洛克藝術有了一個較爲公正的評價。

巴洛克藝術産生于16世紀下半期,它的盛期是17世紀,進入18世紀,除北歐和中歐地區外,它逐漸衰落。巴洛文藝術最早産生于意大利,它無疑與反宗教改革有關,羅馬是當時教會勢力的中心,所以它在羅馬興起就不足爲奇了,可以說,巴格克藝術雖不是宗教發明的,但它是爲教會服務,被宗教利用的,教會是它最強有力的支柱。

概括地講巴洛克藝術有如下的一些特點:首先是它有豪華的特色,它既有宗教的特色又有享樂主義的色彩;二是它是一種激情的藝術,它打破理性的甯靜和諧,具有濃郁的浪漫主義色彩,非常強調藝術家的豐富想象力三是它極力強調、運動,運動與變化可以說是巴洛克藝術的靈魂;四是它很關注作品的空間感和立體感;五是它的綜合性,巴洛克藝術強調藝術形式的綜合手段,例如在建築上重視建築與雕刻、繪畫的綜合,此外,巴洛克藝術也吸收了文學、戲劇、音樂等領域裏的一些因素和想象;六是它有着濃重的宗教色彩,宗教題材在巴洛克藝術中占有主導的地位;七是大多數巴洛克的藝術家有遠離生活和時代的傾向,如在一些天頂畫中,人的形象變得微不足道,如同是一些花紋。當然,一些積極的巴洛克藝術大師不在此例,如魯本斯、貝尼尼的作品和生活仍然保持有密切的聯系。

巴洛克一詞的起源,有兩種說法影響很大。意大利B.克羅齊等人認爲源出于Baroco,原本是邏輯學中三段論式的一個專門術語;另一說認爲源出于葡萄牙語baroco或西班牙語barrueco,意爲各種外形不規則的珍珠,引申爲“不合常規”。17世紀末葉以前最初将巴洛克運用于藝術批評,泛指各種不合常規、稀奇古怪,也就是離經叛道的事物。18世紀用作貶義,一般指稱違背自然規律和古典藝術标準的情況。一直到19世紀中葉都是用于貶義而非藝術風格的名稱。1888年H.韋爾夫林發表《文藝複興運動與巴洛克》一書,對巴洛克風格作了系統論述,從此确定了巴洛克作爲一種藝術風格的概念。20世紀西方學者對巴洛克作了更爲深入的研究,賦予它不同的意義,但當做一種藝術風格理解仍是主流。

巴洛克建築是17~18世紀在意大利文藝複興建築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種建築和裝飾風格。其特點是外形自由,追求動态,喜好富麗的裝飾和雕刻、強烈的色彩,常用穿插的曲面和橢圓形空間。 巴洛克一詞的原意是奇異古怪,古典主義者用它來稱呼這種被認爲是離經叛道的建築風格。這種風格在反對僵化的古典形式,追求自由奔放的格調和表達世俗情趣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對城市廣場、園林藝術以至文學藝術部門都發生影響,一度在歐洲廣泛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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