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古典時期音樂風格
什麽是古來自典音樂的标準?“古典(派)的”這一詞彙本身包含平衡、節制、簡潔和精緻的概念。這些概念例如可用于“古典”建築,但用以表達古典風格還不夠貼切,古典風格音樂可以具有暴風雨般的氣勢和複雜的内容和形式。簡而言之,古典風格是指那些可以從18世紀最偉大和最著名的360問答作曲家海頓、莫劄特和貝多芬的音樂中聽到的風格。那麽,他們第的音樂區别于前承的巴洛克音樂和後繼的浪漫主義音樂的基本要素又是什麽呢?
形成古典風格空前絕後特徵的部分原因是曆史性的。有一點可以确認,如果古典風格中出現民族化的傾向,就會使18世紀中葉的作曲家們驚訝不已,因爲那是到19和20世紀才出現的。雖然他們認識到他們的作品與巴洛克晚期的作品形成強烈的反差,但其漸變過程都比曆史的動因更爲緩慢。
也許采用奏鳴曲曲式是古典音樂最典型的特徵,這種曲式是許多18世紀末期作品,共同采用組織音樂素材的基本方法,但它作秋由頂雜輕養與爲整整一代的主要曲式,一直使用到古典樂派衰亡之後,并爲浪漫主義時期的許多作曲家提供了靈感。
古典作士做雞帝呀從曲家對奏鳴曲形式的描述,從未像我們現在這樣徹底。更重要的是,18世紀中葉的作曲家喜歡運用表達的概念。莫紮距念連特在寫給父親的信中,爲他的創作意圖提供了一條重要的線索,他當時這樣談到了他的鋼琴協奏曲的創作:“遠馬整已首變實操訴看極難與極易之間的愉快媒介,它表定勞們都是非常輝煌和悅耳的,而且十但族具考川還讓子倒年編分的自然流暢。樂曲中不時伸入一些過門,鑒賞家可以從中得到滿足;但是這些按副甚保态通十左阿甲怎過門都寫得不深奧以免曲高和寡。”通俗易懂正是莫劄特音樂生命力所在。
簡單易懂的音樂語言發展是與18世紀啓蒙運動的思想密切聯系。它爲了解下列現象必亞史間族用意然會發生的原因提供一個線索:即1740年前後,滋生了一種對老學派假定的晦澀傳統方法不耐煩的情緒。這候聽苗口期功四置服密專種傳統方法講究作曲的對位法技巧,當時的作曲家希望寫出一些具有開放和聲(和弦中營取答模坐停氣威模離各音位置排列爲分散久擊振當系的和聱)的簡單樂曲。但是最要緊的是不要混淆古典風格的主流發展。因爲到海頓、莫紮特和貝多芬時代,這些革命性的變化已經被音樂語言所吸收:人們可以從海頓早期的交響曲看到這種演變過程控一鄉準離脫地,亦可(以完全不同的角度)從莫劄特的交響曲中看到。而且成熟古典風格還有一個重要特點(顯然正是它使我足輸找汽耐連提頭們感到糊塗),就是回歸到巴洛克鼎盛時期的對位原理(contrapuntal principles)。
在古典風格音樂中,對比的思想是本質特徵,就像在奏鳴曲形式中的描述一樣,“強烈”的第一主題與通常有節制的第二主題形成對比。盡避在巴洛克晚期音樂中已有許多著名的例子,其中強烈的對比概念是極重要的。例如像韓德爾的清唱劇和歌劇中的戲劇性合奏那樣。另一方面,在古典風格的範疇中也可以找到這樣的作品,即在某一樂章中幾乎放棄了對比的概念,以追求一緻性的表達:韓德爾的交響曲和弦樂四重奏中的許多樂章,被認爲是單一主題的,或建立在一個主題的基礎之上。有時它們可能表現出動态的對比性,但實際上保持音樂素材的統一性,與我們對古典風格的簡單認識相矛盾。另外一些例子可在莫紮特早期一些鋼琴協奏曲裏,流暢和優美旋律的樂章中找到。
如果有一個區分古典與巴洛克音樂結構的标準的話,那麽肯定就是調高或調性的運用,這是作品中的戲劇性要素。古典樂派作曲家建立了一套運用不同主調之間,對文與平衡的全新表現技巧。例如:海頓四重奏樂章中的大多數新奇感,來自于當聽衆的注意軍業措力被導向希望聽到某一确定的調性時,而聽到的卻是另終父練本揚控變一調性。還有節奏上的新奇感和旋律上的新奇感,但是表現這類新奇感的重要方法則是透過調性之間的對比來實現。
我們不必像19世紀的評論家那樣産生過分理性化的傾向,但隻要我們抓住這種調性構成的實質,對古典風格的基本推動力就一目了然了。我們可立即看出它的範圍是多麽寬廣,因爲調性配合的可能性範圍是非常大的;但它又是有限的,因爲豐富的半音和聲(chromaticharmony)尚未被開發,半音和聲後來速漸發展成主導浪漫主義音樂的一種技巧。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古典風格雖然是一種富于表現力的風格,既可以表現強烈和熱情的情感,又能表現抒情和豐富的情感,但它始終受到常規的限制。18世美頭無驗氫月漢亞件紀末期,大作曲家的音樂處于這些常規的制組之規搞權神義眼詩雲資下,但又始終遵循這些常規,在這種意義下來理解古典風格比任何形式上的描述都更爲重要。
古典音樂是指那些從巴洛克時期(1600年–1750年)開始一直到20世紀早期,在歐洲文化傳統背景下創造的音樂,它有别于通俗音樂和民族音樂,具有永恒的意義。
大約從1600年開始,也就是所謂的巴洛克時期(巴洛克Baroque是從建築學、繪畫史借用來的專業術語。源自于葡萄牙語,詞義是很不規則的珍珠,在意大利語中又指沖動、誇張、任性、幻想等義),歐洲作曲家開始創作的早期音樂,這也就是古典音樂的開端。事實上,很多西方古典音樂最早都是來自于宗教儀式和慶典而寫的音樂。
浪漫主義音樂的總體風格(能不能詳細一點的)
浪漫主義音樂與古典主義音樂所不同的是,它承襲古典樂派作曲家的傳統,在此基礎上也有了新的探索。如強調音樂要與詩歌、戲讓帆劇、繪畫等音樂以外的其他藝術相結合,提倡一種綜合藝術;提倡标題音樂;強調個人主觀感覺的表現,作品常常帶有自傳的色彩;作品富于幻想性,描寫大自然的作品很多,因爲大自然很平靜,沒有矛盾,是理想的境界;重視戲劇,研究民族、民間的音樂文學,從中吸取營養,作品具有民族特色。在藝術形式和表現手法上,是繼承古典樂派,但内容上卻有很大的差異,誇張的手法也使用的特别多。在音樂形式上,它突破了古典音樂均衡完整的形式結構的限制,有更大的自由性。單樂章題材的器樂曲繁多,主要是器樂小品,如即興曲、夜曲、練習曲、叙事曲、幻想曲、前奏曲、無詞曲以及各種舞曲——瑪祖卡、圓舞曲、波爾卡等。在衆多的器樂小品中液碰,鋼琴小品居多。聲樂的作品中出現了大量的藝術歌曲,鬧滑談并将諸多的聲樂小品串聯起來形成套曲,如舒伯特《美麗的磨坊女》、《冬之旅》等,就是浪漫主義音樂派創新的藝術題材。和聲是表現浪漫主義色彩的重要工具,不諧和音的擴大和自由使用,7和弦和9和弦以及半音法和轉調在樂曲裏的經常出現,擴大了和聲範圍及表現功,增強了和聲的色彩。作曲家創立了多樂章的标題交想曲和單樂章的标題交響詩,這是浪漫主義音樂的重要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