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古典乐派浪漫主义时期的艺
巴洛克音樂指歐洲在文藝復興之後360问答開始興起,且在古典主義音樂形成之前所流行的读货否评自音樂類型,延續期間大約從1片案止助儿需山600年到1750年之还营依間的150年。
巴洛克(B刻起慢aroque)一詞來源於葡萄牙語「Barocco乡低消需端浓」,意指形態不夠员维友则垂引罗补据圓或不完美的珍珠,最初是建築領域的術語,後逐漸用於藝红造答题须防京适权兰術和音樂領域。在藝術領域方面,巴洛克風格的特徵味鲜威会是精緻細膩的裝飾以及華麗的風格,造成這種現象的主因,是因為巴洛克時期是貴族掌權的時代,富麗堂皇的宮廷裡奢華的排場正是新的文化以及藝術的發展中心,而這個大環境的改變也直接的影響到了音樂家的創作。十七、八世紀宮廷樂師所寫的音樂作品,絕大部分是為上流社會的社交所需而做,為了炫燿貴族的權勢以及財富,當時的宮廷音樂必定得呈現出炫燿的音樂以及不凡的氣度,以乐院含鱼差營造愉悅氣氛。[1]
巴洛克音樂的特點是極盡奢華,呼冷它围不诗想副让文地加入大量裝飾性的音符。節奏強械会农弱烈、短促而律動,旋律精緻。複調音樂(複音音樂)仍然佔據主導地位,大小調取代了教會調式,同時主調音樂也在蓬勃發展。於是複調的和聲性越來越明顯。複調在 J.S送活针.巴赫時代發展到極至。
數字低音及即興創作是巴洛克重要的部分,並且管弦樂團編制尚未標準化。
目錄 [隱藏]
1 主要作曲家
2 音樂創作
2.1 樂器作品類型
2.2 創作技法
3 參考書目
4 附註
5 參見
[編輯] 主要作曲家
義大利:
科萊里(Arcangelo Corelli, 1653-1713)
A.史卡拉第(Alessandro Scarlatti, 1660-1725)
韋瓦第(Antonio Vivaldi, 1678-1741)
D.史卡拉第(Domenico Sca周rlatti, 1685-1757)
德國:
巴乱必理密门挥呀毫候读族赫(Johann Sebastian Bach, 1685-1750)
韓德爾(George Frideric Handel, 1685-1759)
泰勒曼(Georg Philipp Telemann, 1681-1767)
法國:
呂利(J尼重挥胡夜可打ean-Baptis斗也听一te Lully, 了讲观交要载1632-1687)
F.庫普蘭(Francois Couperin, 1668-1733)
拉摩(Jean-Philippe Rameau, 1683-1764)
英國:
珀賽爾(Henry Purcell, 1659-1695)
[編輯] 音樂創作
巴洛克音樂創作的發展中心以貴族的宮廷、私人組織的學會以及天主教教會為主,其中又以宮廷最具影響力。此時期的音樂創作除了適合在宮廷裡演奏的大協奏曲(concerto grosso)以外,還有貴族沙龍裡帶有私密氣氛的小規模樂器奏鳴曲(Sonata);彌撒、神劇、受難曲以及豐富的管風琴曲目,令教堂充滿了聖神的光彩;另外,歌劇在威尼斯快速興起,藉著音樂和戲劇的結合將情感抒發到最高點。音樂創作從此步入了一個蓬勃發展的階段。[2]
[編輯] 樂器作品類型
當時富有的貴族大多都擁有專屬的樂團,以便在宮廷中娛樂賓客,而變化多樣又音樂寬廣的樂器曲就廣受青睞。樂器曲崛起後,音樂的創意更有了發揮空間,音樂家開始發展出不同的樂曲類型:[3]
組曲(Suite)
奏鳴曲(Sonata)
協奏曲(Concerto)
賦格曲(Fugue)
羅曼尼斯卡(Romanesca)
[編輯] 創作技法
數字低音(basso continuo)
頑固低音(basso ostinato)
賦格(fugual polyphony)
競奏(concertato medium)
即興演奏(improvisation)
浪漫主义音乐、文学
浪漫主义在艺术上的兴起,最早见于十八世纪的文学作品中,这些作品将一切个人的感情、趣味和才能表现得淋漓尽致。在音乐方面,浪漫主义作曲家强烈地表现出自己的癖好,这与受形式支配的古典主义格格不入。古典主义音乐象线条一样鲜明;而浪漫主义音乐则偏重于色彩和感情,并含有许多主观、空想的因素。
然而,这只是原则上的区别,要想在不同的创作风格之间,譬如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之间,按照那些讲究条理的音乐史家的愿望划一道泾渭分明的界线,从来不是那么容易的。简单地下定义行不通,这些定义总是因为忽视了很多非常重要的因素而过于简单化。
例如,假使断言古典主义音乐是客观的,浪漫主义音乐是主观的,那么岂不是说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在某种程度上像电脑一样,从不创作反映自己个人感情的作品了?这显然是非常荒谬的。同样地,如果说浪漫主义作曲家“摆脱”了传统形式的原则,那么这实际上就是否定了他们在继续使用这些形式,甚至在未必可能的场合下使用古典形式。
例如威尔第就用赋格曲式结束他的喜歌剧《法尔斯塔夫》。另外还需明确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这两种风格曾经共存了一段时期,重要的浪漫主义歌剧作曲家、德国理想主义者韦伯就先贝多芬一年逝世,舒伯特的死也仅比贝多芬晚一年。可是,在这两种乐派之间实际上又存在着我们很容易把握的区别,这些区别大多是源于非音乐的原因。到浪漫主义时期,作曲家在社会上的地位已有根本的改变,他们已不再是一个城市、宫廷或教堂的雇员。
贝多芬也只是赢得了某种程度上的真正独立,因为不管那些贵人们多么慷慨地让他自行其是,他的大部分生计仍维系于贵族的庇护。而现在,理论上说作曲家完全是他自己的主人,实际上也就是大众的仆人。
为了满足大众的需要,各种各样的音乐会社团和音乐节网络迅速地发展起来。如果一个作曲家,比如门德尔松,能为这个众多的占统治地位的中等阶层提供他们所喜闻乐听的音乐,他就是成功的;反之,如果他忽视时代的审美观,只为自己或他理想中的后代创作,那么他在公众的心目中就必然是个“怪里怪气”的孤僻艺术家。这一类作曲家常以为他们是出类拔萃的杰出人物,是未来艺术的预言者。
“艺术家”一词的使用不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整个十九世纪的作曲家都这样看待自己。他们这样称谓自己很有理由,因为一旦摆脱了私人的庇护,投身到社会中去,他们便开始和文学作家等富于创造精神的同行有了接触。
事实上,韦伯、舒曼、柏辽兹除了作曲还写过一些有关音乐的书,而瓦格纳不仅自己写剧本,还写出了许多关于音乐、戏剧和哲学的著作和论文,真难以想象他何以还有时间创作出那么多的乐曲来。这新的一代作曲家对弥漫在社会上的各种新思想有着浓厚的兴趣,不管是科学的、民族的、还是艺术的。最重要的是,他们对文学的陶醉到了如痴如狂的程度。他们的前辈仅满足于用器乐表达纯粹的音乐思想,浪漫主义音乐家则致力于让音乐在表达的广度上与语言并驾齐驱。
当然,给歌词谱曲一直是作曲家们的实践之一,可是当时流行的是用器乐表达或描绘一种特定的场面,甚至讲述一个故事。这起始于贝多芬的同代人韦伯,后来又被李斯特、理查德·施特劳斯发展为描述性的交响诗。
十九世纪上半叶,自然的、乡村的浪漫主义文学转变为幻想的、比生活更加广阔的浪漫主义文学,分别以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1813年)和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1847年)为代表。这两部英国小说有天壤之别,这种区别在沃尔特·佩特(W·Pater)给浪漫主义下的定义中可以得到概括,他认为浪漫主义是“给美添上了怪诞的色彩”。
因此,毫不奇怪,浪漫主义音乐在很大程度上同样表现了一种奇异的超自然的东西,如柏辽兹在他1830年所作的《幻想交响曲》中所表现的那样。作曲家们很快就对周围的大自然发生了新的兴趣,这种自然已经不是贝多芬《田园》中的那种简单的自然,而是大写的“自然”,一种因为他们超脱于芸芸众生才与他们有着特殊联系的力量。不管是文学还是音乐,浪漫主义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十分强调单个的人,而不是那种作为社会的一分子、被仔细地划入某个阶层而根本无法摆脱其束缚的人。
因此,对独立个性的重视使作曲家们有意识地追求个人的特点,有时成了自我主义。这样,他们离那些因为循规蹈矩而压抑了自己部分创造才能的古典主义作曲家就越来越远了。
想用寥寥数语概括浪漫主义音乐的特点,其结果非常容易使读者误以为浪漫主义作曲家都是放浪形骸之徒。虽然他们中间有人确有行为出轨的时候,但是总地来说,他们有足够的自控能力使自由不致逾越界限。他们当中大多数人仍继续运用传统的交响曲、奏鸣曲、四重奏等形式,虽然在这些形式里出现了与莫扎特不同、会使他的审美观受到侵害的新东西需要记住的是,审美的好恶总是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因此这一代认为“过分”的行为在下一代眼里却是规范,昨天的“顽皮的孩子”,逐渐长成为今日受尊重的“老伯伯”。[注:法国诗人戈蒂耶早年参加浪漫主义运动时被称为“顽皮的孩子”、“老伯伯”则是英国人对曾经担任首相的政治家格莱斯的尊称]。浪漫主义运动内部也一直存在两个不同的流派,一个是以柏辽兹、李斯特、瓦格纳为代表的激进派,另一个是以门德尔松、勃拉姆斯、布鲁克纳为代表的保守派。研究早期浪漫主义可以说明分裂是怎样产生的,也可以把那些重要性在管弦乐曲的作曲家(门德尔松、柏辽兹)和那些重要性在其他方面的作曲家(如歌曲方面的舒伯特、歌曲与钢琴曲方面的舒曼、歌剧方面的韦伯)区别开来。
巴洛克音乐的表现手段是什么?
巴洛克时期渐渐有了新的对位,即:所有声部的旋律均需符合低音提供的和弦或数字低音的框架,每个声部的旋律都从属于和弦的进行,所以产生了和声主导对位的新形式。
在不谐和音及变化音方面,由于和声意义的增强,改变了作曲家对不谐和音的认识。他们开始把不谐和音看作具有独立性的音。17世纪初,作曲家常用装饰的办法处理不谐和音型,17世纪中叶,又适当地控制使用不谐和音。17世纪末,在柯莱里等人的器乐音乐中,不谐和音常被用来突出调性的倾向。变化音也经历了类似的过程。
在大数帆小调体系方面,随着器乐音乐的大力发展和复调音乐的声乐形式逐渐向和声性器乐形式的转变,创作实践提出了简化和声系统的要求。显然信冲过去的教会调式不能解决这个复杂的问题。1722年,法国音乐家拉莫(JeanPhilippeRameau,1683~1764)的《和声基本原理》一书出版,顺应了历史的要求。拉莫在书中提出了以下主要论点:
(1)音乐的原始材料是和弦,而不是单音,也不是旋律线或音程;
(2)大三和弦是由一根弦的二、三、四、五个等分自然产生的。在小调的划分上,他也建立了旋律小调音阶的理论:
(3)在一个八度内,可用三度关系建立和弦。三和弦可向上三音扩大到七和弦,向下到三音、五音可构成九、十一和弦。由此又认识到和弦转位的可能;
(4)创立了关于主调音乐中主、属、下属和弦及其他和弦的关系的理论。由此,创立了功能和声的思想;
(5)提出可由和弦功能的改换而获得转调的思想。
拉莫的这滑毕歼本书及其他的一些类似论著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它们总结了至少半个世纪前的音乐实践(包括通奏低音的实践),将之系统化,从而奠定了现代音乐理论的基础,直接影响了后来几个世纪的音乐实践。
平均律的使用。随着键盘乐器的创作和演奏的发展,乐器的律制受到了新的挑战。人们按照毕达哥拉斯最初发现的规则为键盘乐定调时,可调出纯正的音响。但是升降号增多,乐器的音程便逐渐走调。而当时要求键盘乐器在所有的调上都能演奏。为此,17世纪有了新的发现。人们在一个八度内,把音程调得不那么准确,平均地分散开所有的音程关系,使大、小调都避免了难听的效果,从而产生了平均律。平均律扩大了和声的可能性,最终完善了大小调体系,使之成为一个比较完满的表现手段。再经过近两百年的实践,平均律到19世纪成为通用的标准律制。
曲式方面,由于这个时期的乐曲一般是一首曲子表现一种情绪,因此,有时作曲家把几首乐曲合为一个作品,造成乐曲内的情绪对比,这样便构成了二部曲式(AB)和三部曲式(ABA)。
巴洛克时期音乐的对比,除了力度对比以外,还体现在音响方面。作曲家喜欢通过各种音响的组合达到对比的目的,例如,独唱与合唱,声乐与器乐,以至一小组乐器与一大组乐器的对比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