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门要防盗,锁最重要,德家福用的

这要看什么样的款式啦,德家福的防盗门有机械锁有智能锁,可以随意搭配的,有全自动一键上锁的,不过他们配的都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名牌锁具,好门配好锁,这是必丰脸族易浓里京才读读那须的啦。

什么叫“巴罗克”时代?

在文艺复兴以后一个短暂的文学时代,叫“巴罗克”时代。它的作品的内涵是和当时的社会混乱程度相适应的,情调显得沮丧。阴暗和绝望。这一点,我们在《哈姆雷特》、《李尔王》里已经依稀感觉到了。在形式方面,“巴罗克”时代比较讲究华丽、诡谲、破碎。我们阅读其作品,有点像在阅读20世纪的小说。它是20世纪文学的一个早产儿,20世纪现代主义文学的很多特点,在“巴罗克”时代就已经出现了。但没过很长时间,欧洲出现了一个更为强大的文学潮流:就是现在要讲的新古典主义。

新古典主义文学的诞生,或者说它的最辉煌的表现,是在法国路易十四时代。路易十四又称为“太阳王”,他创造了一个稳定、繁荣、强大的法国,当然为时不是太长。他能够创造辉煌,并不意味欧洲的封建政治势力依然强大,相反,这是回光返照。路易十四之所以能够创造强盛的法兰西,是因为他利用了资产阶级这个龙头拐杖。当时法国的资产阶级已经发展到了相当的规模,具有相当的实力,但是还没有到足以推翻封建王朝的程度,因此,就形成了一个封建势力和资产阶级妥协的时期。在这两大阶级妥协的时期,老态龙钟的封建君主依靠资产阶级这个拐杖,创造了暂时的繁荣。在这个时期,在文学上的表现,也是一正睁种封建专政思想、宗教思想和资产阶级新思想的混合物。路易十四非常重视艺术,特别重视戏剧,他创立了法兰西学土院,对当时有才华的思想家、艺术家给予比较高的礼遇,比较优裕的生活。这就给了艺术家们一个比较好的艺术创造的环境。当然,既然寄寓在宫廷的恩施之下,就很难突破宫廷的限制,从这个角度来讲对文艺又是一种束缚。这个时期形成的文学主潮,自称是承袭古罗马时代的文学传统和艺术传统。各位可能还记得,文艺复兴时代也强调“复古”,但是它强调恢复古希腊的艺术传统。而新古典主义的理论家强调的是恢复古罗马的艺术传统。前面讲过:希腊的传统和罗马的传统是有区别的。大体上可以说,新古典主义文学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拥护王权,赞美开明君主,抨击和嘲讽腐朽的和愚昧的封建主和宗教势力。也就是说,新古典主义的作品,大都是要表示拥护王权的,但赞美的是开明的君主。什么是开明的君主?说得本质一点就是带有一定资产阶级思想倾向的君王。作品抨击的对象是那些腐朽、愚昧、反动的专制势力,还有就是教会的邪恶势力。

第二个特点,标榜崇尚理性,这个理性是带有很强的封建色彩的理性,和后来资产阶级启蒙的理性是不同的。它强调人的情感要服从于理性,特别是爱情要服从政治的调节,就是说个人的情感生活要顾族悔及国家,顾及政权的需要。

第三个特点,在形式上、语言上强调严整、典雅,对戏剧来讲,要恪守“三一律”。什么叫戏剧的“三一律”呢?它要求一部戏故事发生在一个地点举穗岁,长度不超过一昼夜,而且只有一条线索,这就是三个“一”。对典雅的要求,体现在人物上,主人公都应该是贵族和有文化教养的人。小市民、社会底层的人,不能够充当戏剧的主角,甚至不能登上高贵的舞台。语言方面的纯正要求,对法兰西的语言纯洁和规范化是有贡献的,但于文学而言,也是一种束缚。然而话说回来,对文学的形式、语言提出某些规范化的束缚,是否就一定妨碍艺术的发展呢?不能简单地这么认识。有些人把新古典主义文学叫做“带着锁链跳舞的艺术”。是不是带着锁链跳舞就不好呢?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死刑犯从监狱里跑出来,手上和脚上都带着镣铐,他打不开这些镣铐。为了求生,他投靠一个马戏团,马戏团收留了他,但是不能白养活他,要求他表演节目。一个带着手铐和脚铐的人能表演什么节目呢?他努力地在铁链的羁绊下学习跳舞,慢慢地,他带着手铐和脚铐把舞跳得很精彩,很有特色,成为马戏团的一个受欢迎的节目。晚上,他躺在床上想,如果没有这手铐和脚铐的限制,我的舞一定会跳得更好。这一天终于盼来了,国王大赦,他的手铐和脚铐被打开了。但是,他非常惊讶地发现,他根本就不会跳舞了。他上台跳的舞没有人高兴看,一点都不精彩。这个故事说明一个什么道理呢?如果把它借用在文学艺术上,就是如果你提出来的那些限制,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一定的规律,它们有可能会推动艺术的发展。

为了对新古典主义的特点有更加具体的了解,我们举一个例子。在这个时期有两位戏剧大师是相提并论的,他们是高乃依和拉辛。我们以高乃依的代表作——《熙德》作为例子,来分析一下新古典主义的作品的内涵。剧中男主人公叫罗狄克,女的叫施曼娜,两个人热恋。但是,这时候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情:施曼娜的父亲是宫廷里的大臣,罗狄克的父亲也是宫廷里的大臣,两个人发生了口角。在口角当中,施曼娜的父亲啐了罗狄克的父亲一口唾沫,啐在他的脸上。罗狄克的父亲是个体面的贵族,很有声望的人,怎么能忍受这种侮辱呢?一生气,就死了。罗秋克作为儿子,他应该给父亲报仇,但是他复仇的对象恰恰是自己所热恋的情人施曼娜的父亲。罗狄克心中产生了激烈的斗争,他意识到个人的情感应该置于次要的位置,家族的荣誉是更重要的。因此,他和施曼娜的父亲决斗,并且杀死了他。这件事情对施曼娜打击非常大:自己的父亲被杀死,而杀死父亲的是自己热恋的青年。怎么办呢?在激烈的思想斗争中,施曼娜意识到,家族的荣誉高于自己的私情,于是就到宫廷里去要求皇帝处死罗狄克。一个巨大的难题摆在皇帝的面前。恰好这时,摩尔人进攻这个国家,国王就让罗狄克戴罪立功,去迎敌。罗狄克英勇杀敌,获得了“熙德”这样一个民族英雄的称号。他凯旋归来以后,施曼娜依然要求国王处死他,但是国王说罗狄克已经获得“熙德”的荣誉称号,成为国家威力的象征,如果处死,于国不利,因此赦免了他的死罪,并且命令施曼娜和罗狄克结婚。国王的这个命令恰中两个年轻人的心怀。在这部戏里,我们看到了新古典主义的要求。有一首诗大家都很熟悉:“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我们模仿这首诗的句式,把高乃依这部戏的主题概括为:“爱情诚可贵,爸爸价更高,若为国家故,两者皆可抛。”剧中人的选择分三个层次:第一个是爱情;第二个是家族,就是爸爸;第三个是比爸爸更高的国家的利益。在这部戏里还表现了国王的英明。如果没有国王的英明,矛盾就没办法解决了。总起来说,这部戏歌颂了王权,歌颂了开明君主;它也强调了理性;它的主人公都是贵族,结构也符合“三一律”。可以说它是新古典主义的典范型作品。但是在当时它也受到指责。什么地方受到指责呢?在我看来是剧中最精彩的部分,就是施曼娜是为爸爸报仇呢,还是保护罗狄克呢?在这两者之间选择的时候,有一段非常富有感情色彩的诗句。演出时被某些人指责为“淫荡”。从这个事例,我们也看到新古典主义的局限,它不可能不被人们打破,因为它无法容纳人们的自由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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