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和賞析一個建築作品以及評價一個建築師

因此,我們不應該去從一個建築師的獨立的個人思想角度去評價其作品(我們往往如此去評價一個建築大師,難道大師就有了不同的特權嗎?),評價一個作品,不論你是什麽主義,功能主慎梁義或者古典之類的,必須把客戶需求綜合進評價系統之中,看建築師是如何天才或者蠢才的滿足了客戶所需,其價值、其才智應該體現在這裏。剝離了客戶、任務來評價某個建築師的作品,我想是完全的誤導。 我們往往用一個哲學家或者雕塑家甚至或者一個政治領袖的評價标準來培孝消評價一個建築師,并且同時互動的來評價其作品,總是首先評價其思想性(哲學家)、其對于時代的意義(政治家)、其标新立異的匪夷所思的某種藝術構思或者其體量光影等等(藝術家),可是他或者她,是個建築師!建築的标準在哪裏? 就比如密斯的範斯沃斯住宅,當一個服務人員不能夠滿足其客戶的基本要求的時候,爲什麽我們要說它是精品呢?一個偉大的殺人犯可以是個傳奇,就比如秦始皇或者希特勒,但是我們最好别在建築史上大書特書,這個住宅可以搞到藝術史上去書寫。 我給了一個廚師錢,給了他采買配知做飯做菜的原料的足夠的錢,然後他拿這些去買了很優質的瓷土,非常完美非常天才的給我燒制出了絕世的景泰藍,他的确是個出色的瓷器師傅,但是他是個好的廚師嗎?我們應該因爲其足夠天才而将之奉爲“食神”嗎?我想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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